河南2023高考成绩及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6月25日公布

大象新闻记者 周文茹 潘语怡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624日发布《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提到,高考成绩及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于625日向社会公布。

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人高考成绩及后续的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将向关注公众号并绑定考生信息的考生一对一推送成绩和录取结果。

4.“豫事办”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豫事办”小程序(安卓系统可在应用市场搜索下载“豫事办”APP),进入“高考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服务事项,查询自己的成绩及录取结果。

5.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查询。

6.招生院校网站亦可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6271800前持本人准考证向考生所在报名点提交申请,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逾期不予受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复核,主要检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是否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存在差错,是否与公布的考生成绩一致,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成绩复核结果。 以上服务均免费。

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提供考试招生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1)公布往年院校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公布军事、公安、司法类专业以及定向培养军士面试、体检分数线;(5)在录取期间,公布相关批次投档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录取期间,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转信息查询。

5.《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

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等;

2)各院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通信地址、网址等);

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6.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招考生咨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咨询留言栏目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服务号在线咨询,或拨打河南省考生服务热线电话0371-55610639进行咨询。

7.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25-26日在中原科技学院、黄河科技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邀请在豫招生高校参加,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咨询服务。届时考生可与高校面对面交流互动,详细了解学校招生政策、专业特色、人才培养、就业情况等相关信息。625-27日,开展2023年普通高招网上咨询活动,考生可登录“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www.heao.com.cn)或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进入“高考咨询活动”进行登录、注册。现场及网上咨询活动均为服务性、公益性活动,不收取高校、考生和家长任何费用。

为帮助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充分满足考生咨询需求,在考生和高校之间搭建交流平台,省教育考试院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于619-73日举办2023年高招“网络面对面”视频直播活动,考生可通过“大象新闻”客户端参与有关活动。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26日开通。考生须首先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然后点击首页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系统(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登录成功后还需输入动态密码)并填报志愿。

2.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考生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对口招生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就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如动态密码信息丢失,可尝试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考生服务菜单中绑定考生号,然后通过微服务→密码验证重新获取动态密码,也可按照重置密码的办法前往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为了提高考生个人账号的安全,强烈建议考生开通动态密码,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3.请考生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并绑定考生信息,可通过官网的咨询留言栏目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咨询,平时留意查看微信公众号、10639639短信服务平台等推送的消息,保持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报名所在地基层招生考试机构的联系畅通。 

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应通过第一条所述查询途径确认。

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延误。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向其提供档案。

原文链接:http://news.hnr.cn/snxw/article/1/167246423395626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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