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庆市集贤北路1588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和补充规定;
3. 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范围);
4. 符合《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毕业专业须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复审
1. 网上报名阶段
网上报名时段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报名完毕后,可再次登录省考试院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和资格审核状态。
退役士兵报名:
我省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见省考试院或毕业院校通知)报省考试院后,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复审阶段
资格复审时段为5月14日-22日,审核不通过的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
(1)考生在报名生成考生号后,于2020年5月14-22日登录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网(zs.ahmu.edu.cn)(用户名: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考生号后六位),点击“资格复审”,查看资格审核情况。申请免试的考生及退役士兵考生须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完整图片(技能大赛免试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退伍证;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上传我校“资格复审”系统用于资格复审。因考生注册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全的导致复审无法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资格复审”系统或省考试院微信小程序查询查看资格审核情况。
(2)报名考试费采取网上交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人,请考生于2020年5月23-24日登录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网上缴费系统http://210.45.99.32/wsjf/login,输入用户名(系统中“学号”位置输入考生号),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验证码——点击 “登录”按钮——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四)志愿设置填报
考生只可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志愿填报完成并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五)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26日-28日再次登录省考试院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20年专升本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各科目考试纲要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发布。各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下表:
2020年安徽医科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我校将在招生网另行公布。
(三)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合肥市梅山路81号),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网 “资格复审”系统自行打印《安徽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与查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查分申请。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八、录取
1. 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普通专升本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录取时间待定。
2. 录取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笔试录取:根据笔试考生成绩情况,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公共课每门不低于40分,专业课每门不低于50分)。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考试科目成绩达到最低资格线),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护理学专业为外语、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语文;药学专业为外语、药理学、药剂学、数学。
退役士兵录取:根据《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有关政策,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退役士兵笔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在单列计划中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护理学专业为外语、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语文;药学专业为外语、药理学、药剂学、数学。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毕业生经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入读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技能大赛免试录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面试,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笔试。
3. 录取期间专业计划说明:
(1)专业招生计划优先用于录取免试考生,剩余计划用于录取笔试考生。
(2)专业计划调整情况:
①两个专业合格生源均不足,则各专业计划不作调整,各专业缺额招生计划用于接受校外调剂。
②某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另一专业合格生源充足,则将某专业缺额招生计划首先用于另一专业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合格生源录取,如缺额招生计划有剩余,则缺额招生计划剩余部分仍留在原专业用于接受校外调剂。
(3)退役士兵计划单列,实际招生计划按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确定。单列计划优先用于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如无退役士兵报考或录取人数少于单列计划数,则剩余单列计划调整至同一专业普通计划中。
(4)免试录取的考生占专业招生计划,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
4. 我校在招生总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调剂考生。调剂条件:(1)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且考试科目与我校相同。(2)考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各专业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
调剂录取原则:我校将依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护理学专业为外语、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语文;药学专业为外语、药理学、药剂学、数学。
5. 其他事项:根据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 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联合培养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 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 承诺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1677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5167746
(二学校网址:www.ahmu.edu.cn
招生网址: zs.ahmu.edu.cn
原文链接:https://zs.ahmu.edu.cn/2020/0417/c5688a7692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