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蓟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 施 方 案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4〕74号)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为确保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蓟州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兆来 蓟州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班 生 蓟州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晓红 蓟州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凤宏 蓟州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王恩元 蓟州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罗卫东 蓟州区教育局体卫科科长
谭学农 蓟州区教育局保卫科科长
于凤山 蓟州区教育局学校卫生保健所所长
体卫科负责体育平时成绩认定、体育获奖免试认定和统一测试场内的组织实施工作。教育科负责统一测试报名和伤残学生、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学生的认定审核工作。
二、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
(一)体育考试总分
2015年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总分为30分,纳入升学考试成绩总分。
(二)体育考试成绩量化办法
1.体育课考评成绩的量化办法。体育课考评是对学生在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完成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综合考评。各初级中学要按照市教委统一制定的初中体育与健康课教学大纲要求的学时和内容开展体育教学,依据《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估与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考评办法。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评是根据学生体育课出勤和掌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技能与技巧情况进行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成绩分别为:1.5分、1分、0.5分、0分。每学期满分为1.5分,五个学期累计满分为7.5分。
2.每天锻炼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的量化办法。各初级中学要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参加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学校依据学生的表现和出勤情况记录学生考评成绩。参加每天锻炼1小时缺勤次数每学期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次数每学期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1/3的可记满分。学生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每天锻炼1小时成绩每学期满分为0.5分,五个学期累计满分为2.5分。无故不参加每天锻炼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学生不予记分。
3.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的量化办法。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是对学生七、八年级每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的综合评价。各初级中学要根据本校实际配备必要的测试器材,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要求,统一项目,统一测试,确保测试数据准确真实。学生在该学年认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完成测试,成绩真实可靠的,可评定为满分,否则按0分计算。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每学年满分为4分,两学年累计满分为8分。
体育课、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学校应每年核定登统一次,并在各班级上墙张榜无误后,汇总录入到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
4.体育统一测试成绩的量化办法。体育统一测试由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中招办和体卫科共同组织实施。体育统一测试成绩根据学生参加一项必测项目和两项选测项目,共三项计分。每项满分为4分,三项累计满分为12分。
必测项目:
男生:1000米跑
女生:800米跑
选测项目:
男生: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 一分钟跳绳 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 引体向上
女生: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 仰卧起坐
每个项目的选择在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在规定选测项目中自由选项。
三、免 试和成绩评定
(一)体育获奖免试
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参加市教委、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竞赛,在市教委规定的免试项目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不足8支参赛队或8人参赛的比赛项目,以秩序册规程规定的录取名次为准)的主力运动员可免于参加统一体育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体育获奖免试的鉴定,学生及家长填写《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由局体卫科按各项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初审,汇总后连同免试学生名单汇总表报市教委体卫艺处及市体育局训竞处核准、认定。
从2016年起,体育获奖者不再享受免试政策,均须报名参加体育统一测试。
(二)伤残学生免 试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可申请免试,报经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免于参加统一体育测试。长期免修和免试体育课的学生,应从免试开始申请并逐级备案。免 试学生也要填写学生体质健康档案,随时记载学生的健康状况。学校应组织这些学生走出教室,走到操场,走到阳光下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活动,体验体育活动的快乐,并记录学生的活动表现,给予体育成绩的评定。
2015年残疾学生办理免试后,以满分30分计入升学总成绩;因严重伤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按照该生体育课、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之和即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升学成绩总分;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平时和体育统一测试的学生,办理免试后按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的60%,即18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三)其他相关免 考试
1.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的学生,可由学校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免于参加必测项目的测试,该项成绩按必测项目成绩满分的20%,即0.8分计算。
2.因突发伤病中途退出测试或因自身原因超过测试时间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不再继续参加此项测试。若为必测项目,成绩按0.8分计算;若为选测项目,成绩按0.5分计算。
3.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学生应在统一测试当天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县中招办同意后,可以免试。由县中招办按照该生体育课、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之和计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升学成绩总分。
4.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升学体育测试,可申请免试,其成绩按0分计算。
(四)在外省市就读的天津户籍(含篮印户籍)学生的成绩评定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非七年级第一学期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2015年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12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9分,并按以上分值计入升学总分。
(五)成绩发布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和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的体育课,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按照体育考试分值的规定纳入考生升学总分,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其他科目成绩一并由市中招办公布。
四、考试方法与程序
(一)考试方法
1.2015年蓟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继续采取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器材、测试规则和测试方法规范进行考试。
2.体育考试统一测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每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序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3.考生需在考前30分钟持本人准考证和IC卡参加检录,未经检录者,不准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自始至终应在引导员的带领下按序参加每项考试。如考生本人擅自离开而延误自己应参加考试的规定时间和轮次,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IC卡参加考试,每项考试均由监考员读卡验证,核对考生身份及相关信息,无误后参加该项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带出考场。
(二)考试程序
1.组别划分:按相同选测项目(3选1项目和2选1项目)分组,每组16人。考生依次完成两个选测项目考试后参加必测项目考试。
2.考试流程:检录→考试选测项目(二选一项目与三选一项目交替进行)→考试必测项目→读取成绩。
五、考试管理
(一)考试报名结束后,由考生所在学校按考生所报相同选测项目,按男女分别分组(原则上每16人一组)参加考试。同时上报分组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测试IC卡参加每个单项考试,缺一证者不安排其参加当日体育考试。
(三)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工作按照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部署,在县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体卫科负责场内考试的组织实施。
(四)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徇私舞弊现象,对任何单位或个人虚报、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其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涉及学生升学考试成绩的违规违纪事件,严格按照国家考试院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学生体育考试的安全管理。各学校在体育考试报名前,首先要摸清考生身体情况,特别是心肺功能情况,必要的要做好体检。因患有器质性疾病等不适于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学校卫生保健所出具中考体检证明交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向考生及其家长发出告知书,并与考生本人及其家长签订免于中考体育统一考试协议书。如不同意或拒绝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所在学校要先行劝阻,讲明利害关系,同时亦应督促该考生或其家长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复查,并由复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同时要做好体育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和学生家长要实事求是,既不要隐瞒疾病事实真相,也不要瞒报、谎报病情。如隐瞒病情造成后果的,若是学生个人或其家长行为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其家长负责,若是学校或教师行为,将视其造成的后果对责任人从严处理。各校要严把免试考生关,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规范运作。二要做好学生考前的科学指导,积极教授锻炼方法并指导学生进行科学锻炼,充分做好体考准备,严防伤害事故发生;三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四要教育考生遵守考场纪律,听从指挥,有序参加统一考试。体育考试当天须由学校校长亲自带队,对考生考试全程负责,确保学生安全。
(六)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监考员一律凭证入场执行考务工作。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成绩。
六、工作安排
(一)2015年3月10日前,各学校完成体育获奖学生的免试申请工作,填报《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报体卫科。
(二)2015年1月21日前,各初级中学将核定后的学生体育课成绩、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录入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将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数据库导出数据和学生照片文件夹及由健康档案系统打印的《初三年级学生成绩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校长签字)、电子版,一并报至体卫科。
(三)统一测试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6日
附件:
1.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项目及测试操作方法
2.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评分标准
3.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因病考生免考申请表
4.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
蓟州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tjjz.gov.cn/zwgk/zcwj/qjwj/qjjg/jyj2/202012/t20201227_5203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