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1年秋季电白区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办法公布

近日,茂名市电白区教育局公布了《2021年秋季电白区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办法》,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茂名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茂教字〔2021〕51号)、《关于做好电白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电教通〔2021〕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直属及水东、电海街道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办法。

一、安排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在水东、电海街道(含滨海小学、碧桂园学校服务半径,以下简称“城区”)居住的以下两大类人员: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进城务工人员或其他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城区户籍的非城区户籍儿童;

(2)在城区购房的(报名截止日期前购买);

(3)连续2年以上持有城区居住证或租赁证的;

(4)在城区合法务工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的;

(5)在城区合法经商并依法纳税年满2年的。

(6)持有城区办理的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

(二)初中一年级

已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城区户籍(含在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人员子女以及支援湖北抗疫医护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优抚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入学将按优抚优待政策规定安排其适龄子女入学。

二、学位安排计划和安排办法

各小学学位安排计划表见附件1,初中学位安排计划表见附件2。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城区各公办学校(含民办学校电海附中、实验附中径内生部分)招生服务范围,各校服务范围见附件3,并按如下顺序分批安排入学:

第一批: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房产的,按房产地址安排学位;无城区房产的,按户口簿地址安排学位。

第二批:非城区户籍的随迁子女。按房屋产权登记证(居住证、租赁证)地址或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地址安排入学。

优先安排第一批入学对象,区域学校有学位空余的再安排第二批。安排第一批后,若区域学校学位不足,第二批次入学对象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空余的公办学校就读。

享受政府优抚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将按有关政策办理。

三、入学安排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请家长在以上时间登录“电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

http://yk.kiway.cn/visitdbzs

,以下称“招生平台”,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 浏览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或扫描如下资料上传到招生平台申请学位: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须上传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入学对象本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入学对象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其父母关系的,要上传亲子鉴定材料。

(2)住房证明资料:入学对象或其监护人房产权属登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下同)。还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须上传购房合同和发票。

直系亲属三代人(以下简称“三代同堂”)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地址相同的,可按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安排学位。三代人户口簿地址相同但不同一户口簿的,要上传户籍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三代人户口簿地址不相同的,按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户口簿或房产地址安排学位,不能按祖辈房产地址安排学位。

住单位集体公房无个人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单位证明和屋主2021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交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等能证明屋主身份的原始单据或材料,并由学校派员实地核实(因家长不配合,无法核实的,将不作安排)。

集资建房或其它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个人房产权属证的,要上传公证文书或购房协议(共建房屋协议)以及2021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交水、电费等能证明屋主身份的原始单据(由自来水公司和南方电网开具的正式单据)。

注:按户口簿地址申请学位的,无须上传住房证明资料。

2.随迁子女须上传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2)住房证明资料:

在城区购房的,须上传房产权属登记证;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的,须上传购房合同和发票。

在城区租房住满2年的,须上传居住证租赁证(2019年8月31日前在区住建局办理至今仍有效的)。

(3)务工证明材料:在城区合法务工连续2年以上的,须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9年8月31日前签订至今仍有效的)和用工单位近两年为其缴交社保费的证明材料。

(4)经商证明材料:在城区合法经商2年以上的,须上传营业执照(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至今仍有效的)。

3.属于享受政府优抚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上传身份证明等资料外,还须上传优抚优待政策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

(二)家长提交《学位申请表》

时间:2021年7月1日。

家长在招生平台下载打印《学位申请表》并签名确认信息无误后,于规定时间送学校申请学位(无须提交其它证件及材料)。只在网上报名而没送《学位申请表》到学校的, 视为放弃学位,学校不予审核。

(三)学校初审材料

时间2021年7月2日至7日。

学校在招生平台对上交本校《学位申请表》的学生信息及上传资料进行初审,对家长填错学校等有明显错误和上传资料不完整等情况退回补充材料。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初审结果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修改信息和补充上传资料,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表》。没有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学位,学校不再审核。

(四)核实资料

资料经学校初审后,区教育局将会同户籍、房产、工商、人社等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对经学校初审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真实的将按划定服务范围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不安排学位,并报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五) 公布学位安排结果

初中:2021年7月15日,小学:2021年8月15日。

经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核实资料后,将符合条件名单返回给学校,学校在显眼位置公示3天(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看结果),对安排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带备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批。

(六)注册

新生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或通过其它形式告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注册确认学位(注册时间由各校根据本校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决定并告知家长)。

逾期不按规定报名或录取后不到学校注册的,则作自愿放弃学位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6月30日)前提供的资料为准,此后变更的资料不作为当年安排入学的依据。学生在招生平台填写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区教育局将联合户籍、房产等部门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凡经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属地学校学位的,将取消其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并按涉嫌伪造证件行为报告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请家长们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非正常途径可取得学位,以免上当受骗。区教育局将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招生期间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学校在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举报电话5120939(区教育局作风建设办公室)。

(二)各小学、初中要做好宣传工作,在学校显眼位置张贴招生办法和咨询电话,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

(三)各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小学、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为杜绝跨区招生,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再安排床位住宿(含午托)。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家长送子女就近入学,并对秋季入学的新生进行随机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五)各小学、初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擅自计划外招生。

(六)各校要按照《关于做好电白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我局将启动问责机制,对出现负面清单中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茂名市电白区中小学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严肃处理。

附件:

1.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学位安排计划表

2.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初中学位安排计划表

3.茂名市电白区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服务范围

附件3

茂名市电白区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服务范围

一、小学

1.电白一小新校区:森高村委会及海滨大道以西的森高属地内商住楼盘彭村村委会及海滨大道以西的彭村属地内商住楼盘寨头村委会及海滨大道以西的寨头属地内商住楼盘镇东村委会及水东大道以北、凤凰大道以南区域海滨大道313、323、333号。

2.电白一小澄波校区:①澄波街50~157号;木皮巷1、2、3、5、7、9、11、13、15、17、18、19、20、21、23、25、27、29、31、33、35、36、37、39、41、43、45、47、49、50、51、52、53、55、56、57、58号;木皮一直、二直、三直、四直;新弄1~28号;澄波一横1、2、3、4、5号;澄波二横1~15号;洋桃巷,缸菜巷,周家巷,新屋巷,油桁巷,棉花巷1~16号,解放街56~110号(双号),113~141号(单号);解放街茜衣巷,三巷,四巷,冼太巷,九连村,米糙行。

②忠良东街,西街,澄波街1~49号,环卫巷,木皮巷一横、二横,木皮巷双号(除2、18、20、36、50、52、56、58号外),解放街(单号1~109号,双号2~52号,112至138号),桥南路2~6号的双号,桥南路1~15号的单号,海滨路。

范围②为原电白三小服务半径,可由家长选择电白一小澄波校区或电白三小。

3.电白二小:①新风街:新风正街1~154号,新风一横、二横、三横,五百户,政法路健康路上陈巷10~260号,豆腐巷7~37号,中屯巷24~26号;新湖街1~72号的双号。②东阳南街:东阳南,刘屋巷,刘屋横巷,刘屋园,新兴巷,菜市中,西泉里,农贸路,打铁巷,西湖东路。③东阳北街:东阳北大街,陈罗巷,下屯巷,戏院巷,中屯巷1~38号,豆腐巷1~6号,上陈巷1~9号,上陈横巷,塘尾巷,致和巷,下陈巷1~23号,阳波巷。④人民街:人民正街1~54号,西湖路(含西湖广场、汇景苑);陈罗坊。

4.电白三小:盐灶尾村,谭屋村,内村,东村,西村;电白一小澄波校区服务范围②(原电白三小服务范围)。

5.电白四小:①江高工业园迎宾大道北以东、环市东路以南、包茂大道南(新城大道)以西、228国道区法院前交通灯至黄金海岸前交通灯以北区域;②盐灶村;③电白工业园(含江高园、反哺创业片区、六韬产业园,以区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审核为准);④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安乐东路69号;⑤寨头水保站(含虎山村);⑥包茂大道1号;⑦迎宾大道398号。

6.电白六小:大村,新湖南街住宅区(1~9行),新湖南街73~199(单号)。步头路86~124双号(由家长选择电白六小或前进小学),85~203的单号。

7.电白七小:新湖街1~73号的单号,新街路3~250号,新街一路,新街二路,新湖一、二(含筑路·新湖湾)、三、四、五、六路,新街商品房1~100号,广场路1~110号,正山村,草岭村常住居民,新街居委会后1~200号。新街二运住宅区。

8.电白八小:人民路水东加油站至三角圩大转盘西侧地段,水东中学前交通灯至三角圩旧短途客运站的人民路东侧地段(含水东大道西以北的陶瓷城商铺)。人民北路西区(即三角圩转盘至七迳路段的西区,北路西一街至十一街及后至地段),广南路三发一街至七街,三角圩旧短途客运站至广南路102号。

9.电白九小:海滨新区一、二、三、四路,海滨大道明湖商场至海景明珠东侧地段。

10.杨梅小学:广南路1~5巷,228国道广南路四发八街至广南路240号南侧地段(不含镇东村委会),迎宾大道区住建局至区法院前交通灯西侧地段,迎宾大道区法院前交通灯至潘州大道转盘西侧地段(含立德路1号、2号),广南路电海一街至五街,广南路五区一街至五街,三角圩电信分局侧边(即七迳棉花岭),人民北路东区(即老干部活动中心附近区域),杨梅村,杨梅山村,龙共村。

11.上排小学:上排村,门前坎村,镇东路,镇东路西一、二路,上排路,上排南路,上排北路,平安路,广隆新区,上排垌路,上排小学至图书馆以西地段。

12.城岭小学:人民路站前邮电局55号至水东加油站两侧地段,城岭,发水米,那毫,那站,广隆岭,大岭,咸水田一至五路,西路,新街三路1~250号,新街城岭路1~300号,新街路1~2号商品房。

13.前进小学:盐灶,上步头,下步头,大路铺,罗屋,步头路1~83号,84~124的双号(由家长选择前进小学或电白六小),桥南路8~144双号,桥南路17~129单号,新湖街74~156号的双号。

14.关屋小学:关屋村。

15.瓷厂小学:厂前路,那站路(包括电力新村、开元居),原金龙泉大酒店前交通灯至区共公服务中心前交通灯西侧地段(不含镇东村委会)。

16.乔厦小学:乔厦村。

17.蓝田坡小学:云炉仔村,埇仔村,坝基头村,蓝田坡村,洗净锅村。

18.安乐小学:东西请村,安乐仔村,安乐村,西坑村,上平田村,铺仔村,下平田村。

19.育贤小学:下那螺村,上那螺村,水牛河村,上河村,尚古岭村,草塘村,大河村,小河村。

20.田头小学:公塘村,长山仔村,田头村,面前山村,麻间仔村,边岭村。

21.滨海小学:霞里社区、勤海社区及该辖区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22.碧桂园城市花园学校:水东湾碧桂园城市花园住宅小区

二、初中

1.电白中学:澄波街,海滨新区一、二、三、四路,解放街,东阳北街(含原国税局宿舍),忠良东街,忠良西街(不含单号1~39号、双号2~74号、海滨路1~18号、海滨巷、仓边一、二巷、码头巷1~8号、七户巷、坡尾园巷、旧菜市垌单号及一、二、三巷的范围),东阳南街打铁巷,门前坎村,上排村,海滨新区海滨大道以东

2.东城中学:人民路中心台至站前邮电局54号(包括陈罗坊、机械厂21号),东阳南街,忠良西街的单号1~39号、双号2~74号、海滨路1~18号海滨巷、仓边一、二巷、码头巷1~8号、七户巷、坡尾园巷、旧菜市垌的单号及一、二、三巷的范围,西湖路(含西湖广场),新湖街,新街,镇西村委会,附城村委会的上陈、下陈,罗屋片(罗屋、大路铺、上步头、下步头、盐灶)、正山村,草岭村,城岭村,教师进修学校,新风街正街的祖居户。

3.水东中学:人民路55号至三角圩转盘(包括广隆巷、广隆一巷、广隆开发区、新建巷、厂前巷、那站巷、咸水田一巷、二巷、咸水田1至6路,那站新村、那站东、电力新村、开元居、咸水田西路、人民中路东、西一街至五街及新坡巷、那坡巷、二轻局橡胶厂宿舍)、广南路南五、六巷,新风街(新风街正街的祖居户除外),政法路,上排垌,附城村委会的咸水田、广隆岭、那站、大岭、发水米、那毫,商业城开发区,迎宾大道工业园前交通灯至府前交通灯地段两侧,彭村、森高、寨头、镇东村委及属地内商住楼盘(不含广南路228国道以南的大山一街至广南路240号)。

4.电海附中:①三角圩大转盘向北至七那线人民北路以东、三角圩大转盘向东至黄金海岸前交通灯电白大道以北、黄金海岸前交通灯向北包茂大道南以西、环市路以南区域。②蓝田坡村委的云炉仔村、埇仔村、坝基头村、蓝田坡村、洗净锅村。③杨梅村,④杨梅山村,⑤安乐村委的大稔田村、盐灶村, ⑥寨头水保站(含虎山村),⑦包茂大道1号、迎宾大道398号、安乐东路69号。⑧广南路三角圩大转盘至高水路228国道以南的老干区(广南路南一至四巷,含该地段广南路的双号)。⑨电白工业园(含江高园和反哺创业片区)。

5.实验附中:①228国道以北、七那线以西的人民北路西1至11街,②人民北路55号大院曙光新村,人民北路57至89号(单号),④广南路228国道以南的大山一街至广南路240号, ⑤那增村委的榕梓坑村、西华坡村、边村、二米岭村, ⑥安乐村委的其他村(即大稔田村、盐灶村、虎山村除外), ⑦乔厦村、龙共村,⑧蓝田坡村委的下那螺村、上那螺村、水牛河村、上河村、尚古岭村、草塘村、大河村、小河村,⑨立德路1号、2号,潘州大道转盘沿迎宾大道向东至迎宾大道与包茂大道交叉的交通灯北侧地段。

6.碧桂园城市花园学校:水东湾碧桂园城市花园住宅小区

原文链接:http://www.dianbai.gov.cn/mmdbjyj/gkmlpt/content/0/894/post_894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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