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麦盖提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阳光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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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麦盖提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阳光招生公告插图1

麦盖提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阳光招生公告

根据喀什地区教育局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喀教发﹝2023﹞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麦盖提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及学前教育,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工作体系,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制定阳光招生公告。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切实做到教育起点公平,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各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严格按“免试、就近、划片、对接”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录取方法和录取结果;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各学校、幼儿园原则上要保障入学年龄满足“两个一致”要求,即:同一县内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

三、招生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学生入学起1个月内按要求采集学生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及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种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所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一)招生流程

1.招生对象。幼儿园招收2020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学招收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方式。县直各小学、幼儿园以教育局提供名单为基础,在校门口设置招生服务站收集材料,向群众宣传招生工作,并安排专人到学区范围内社区(村委会)适龄儿童家庭采取实地走访、现场审核信息的方式开展招生。各乡小学、幼儿园统筹稳步开展招生。

3.招生程序。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目标,若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幼儿园全部招收;若超过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的,要及时安排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严防辍学发生。

4.招生材料。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房屋产权证(购买合同、租房合同)、社区(村)或所在地公安部门住址证明复印件。

5.招生时间。8月22日至24日,各小学、幼儿园大门口设置招生服务站,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登记并审核适龄儿童印证材料;8月25日各小学、幼儿园对复审后无异议的学生,要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告知学生及家长录取学校及报到时间,并将最后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以便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6.注意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凡在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根据其真实家庭住址,安排到有学位学校就读;凡适龄儿童家庭有多处住房的,根据其现入住的家庭住址报名,不得多校重复报名。对已入学注册学籍且重复报名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并劝其返回原学校就读;各小学、幼儿园要在招生服务站安排政治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坚持为民办实事,热情接待每位家长,如遇到无法答复事项登记后上报教育局,不得私自做决定,坚决不允许与群众发生矛盾冲突。各学段转学工作于8月30日至9月8日进行办理。县直学校、幼儿园在县教师培训中心(体育馆斜对面)办理,各乡由学校、幼儿园统筹办理。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照对口直升方式进行招生。第一中学招收第一小学、五一林场小学、吐曼塔勒乡小学、库尔玛乡小学毕业生。第二中学招收第二小学及各乡镇小学普通类毕业生、尕孜库勒乡小学、克孜勒阿瓦提乡小学、库木库萨尔乡小学毕业生。第三中学招收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毕业生。第四中学招收第二小学单列类毕业生、希依提墩乡小学、央塔克乡小学、昂格特勒克乡小学、第四中学小学部毕业生。

(三)特殊群体

1.适龄残疾儿童。适龄残疾儿童经麦盖提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依据残疾程度、家庭住址和实际情况,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入学。

2.其他类适龄儿童。根据喀什地区教育局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喀教发﹝2023﹞19号)文件精神,对本县户籍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个人一等功和二等功公安民警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3.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区范围内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向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可申请延缓一年。2016年9月1日前出生已年满7岁且2022年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再次申请延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由学校上报至所辖乡镇、村委会(社区)予以协调解决,并向县教育局备案。

招生监督执纪由纪检室全程参与招生入学工作,督促各学校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及时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事件。

监督举报电话:0998-7843572、0998-7842204

监督举报邮箱:mgtjjg@126.com

麦盖提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

麦盖提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情况

附件2:

麦盖提县2023年小学招生片区划分情况

附件3:

麦盖提县2023年初中招生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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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麦盖提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招生入学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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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new.qq.com/rain/a/20230821A09N6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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