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山东聊城市江北水城度假区中小学招生意见公布,7月20日至26日小学入学报名,为了便于家长及时获悉相关资讯,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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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如您有相关招生疑问,请关注我们后续的报道。
各中小学:
为做好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3〕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招生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度假区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度假区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体中心审核备案。
3.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招生服务片区,限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度假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区内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度假区辖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农村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茌平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区教体中心划定,农村小学划片范围由各镇(街道)中心小学划定。
(二)坚持“公民同招”,加强民办学校监管,免试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通过区招生平台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录取。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审制度,年审合格的,结合适宜办学规模,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证处公证,并邀请纪检部门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三)强化关爱措施,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科学确定入学条件。助力“青年兴聊”工程,提升青年子女入学服务能力,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严防学生辍学,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成果。
4.招生材料
(一)公办学校
2023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度假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类:片区内有房产的度假区辖区内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
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度假区辖区内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
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茌平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非度假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
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茌平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的,需要提供房产信息等佐证材料)。
(二)民办学校
1.度假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同公办学校。
(三)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止2023年7月18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20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
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须连续6个月方有效。
3.截止2022年6月10日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0日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7月30日前送交区教体中心,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区教体中心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全区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2023年度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20日—8月10日。
8月25日前,招生学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招生名单,报区教体中心基教科审核备案。
度假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0日—2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20日—26日。
初中招生报名7月22日—26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度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爱山东”APP扫码登录,进行信息采集。
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除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为逐步实现招生平台和省市政务平台的对接,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登录时,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时不能填写子女信息)。
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要在平台上传租房协议。
报名时一般不需要家长选择学校。2023年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度假区及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2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求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2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点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并由调入学校向区教体中心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0日—30日)
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3日—10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中心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8月3日—8日)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
(1)单校划片
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联合划片
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相对就近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学校就读。具体如下:
①颐中外国语度假区分校初中部招生片区:湖西街道办事处辖区。
②颐中外国语度假区分校小学部招生片区:湖西街道办事处辖区。
③实验小学招生片区:郭屯村、齐南村、齐北村、后海子村、辛庄村、翟楼村、许庄村、东王村、西王村、潘屯村、民生凤凰城8、10、11、16、17号院区。
④民生小学招生片区:前十村、后十村、八里屯村、五里屯村、宋庄村、姚庄村、润景苑小区、西钱村、端庄小区、望岳嘉苑小区、民生凤凰城1、2、4号院区。
⑤度假区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姚屯村、顾庄村、曲黄村、钱楼村、东八里庄村、西八里庄村、红庙村、杨胡村、姜堤村、白堤村、陈屯村、明堤村、姜庄村、付坟村、刘庄村、邓楼村、谢园村、邓园村、东钱村、金龙怡心苑小区。
实验小学、民生小学、度假区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民生凤凰城(除1、2、4、8、10、11、16、17号外)所有院区、明康文馨苑小区、翰林天悦小区、双庙村。
(3)统筹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经区教体中心审核),区教体中心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用开放式分流的方式,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如因公办学校片区调整等原因,招生时导致一个家庭的两个孩子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向区教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区教体中心将根据两所学校学位情况,把孩子调剂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录取(8月3日—6日)
民办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中心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进行审核报名,按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各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4.实行租房学位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
6.夯实组织责任,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全过程督导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建立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中小学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要坚持政策稳定和提前告知相结合的原则,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充足时间。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严肃招生纪律。公办学校要按照学生户籍,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面试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选拔生源。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违规预留招生计划。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各学校要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并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五)严格违规查处。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区教体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635-71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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