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益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办法已分别经赫山区、资阳区教育局发布。为方便群众查询,我科将《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办法的通知》和《资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的通知》公告于此,供广大市民查阅,请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广大群众如还有不明之处,请直接与赫山区、资阳区教育局基教股联系。联系电话:赫山区教育局基教股4429116;资阳区教育局基教科2663110。
益阳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4年6月27日
赫山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办法 (区政府正稿).doc
资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doc
益赫政办发〔2014〕40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中小学起始年级
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赫山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赫山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决定,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我区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我区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公办学校:相对就近、划块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
(二)民办学校:学生自愿选择、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学 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 |
招生人数 |
海棠学校 |
江金社区、金山社区、海棠社区、大海塘村、梓山村、明月村 |
7 |
350 |
金银山学校 |
江家坪村、姚家湾社区、金银山社区 |
3 |
150 |
学 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 |
招生人数 |
桃花仑小学 |
环保路社区(除红星组、秀峰组)、桃花仑社区、龙洲路社区、康富路社区(大桃路以东)、大渡口社区(大桃路居委会1—10组) |
6 |
300 |
曙光小学 |
南站社区、会龙山社区、秀峰社区 |
4 |
200 |
志溪河小学 |
龙山港社区、志溪河社区、红星社区 |
2 |
100 |
西流湾小学 |
大渡口社区(除大桃路居委会1—10组)、西流湾社区、粟公港社区 |
4 |
200 |
赫山一小 |
东风岭社区、赫山社区、梓园社区 |
4 |
200 |
赫山二小 |
洪家村社区、罗溪社区(人民街以西)、银东社区、赫山村、茂林社区(三一九国道以北)、腰塘社区(建设路以东) |
5 |
250 |
梓山苑小学 |
梓山社区、台家塅社区、毛家塘社区、朝阳路社区、七里桥村(一部分)、罗溪社区(人民街以东) |
4 |
200 |
三里桥小学 |
茶亭街社区、铁铺岭社区、团洲社区、大丰村、腰塘社区(建设路以西) |
3 |
150 |
益师附小 |
虎形山社区、康富路社区(大桃路以西)、竹山社区、环保路社区(红星组、秀峰组) |
10 |
500 |
龙岭学校 |
天子文社区、龙山社区、银山社区、箴言社区 |
2 |
100 |
梓山湖学校 |
梓山湖村、七里桥村(一部分)、鸬鹚桥村、茂林社区(三一九国道以南)、大明村 |
6 |
300 |
黄泥湖学校 |
李家洲社区及黄泥湖乡 |
1 |
50 |
秀峰路学校 |
全区 |
8 |
400 |
赫山实验学校 |
全区 |
6 |
300 |
合 计 |
75 |
3750 |
(二)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
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小学划定区域,适龄儿童免试就近进入指定小学就读,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学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 |
招生人数 |
海棠学校 |
梓山村、明月村、康富路社区、江金社区、金山社区、海棠社区、大海棠村、虎形山社区、秀峰社区、竹山社区、环保路社区、桃花仑社区 |
12 |
600 |
赫山中学 |
东风岭社区、赫山社区、腰塘社区、洪家村社区、罗溪社区、银东社区、赫山村、茂林社区、台家塅社区、梓园社区、七里桥村(一部分) |
12 |
600 |
龙洲中学 |
龙洲路社区、茶亭街社区、铁铺岭社区、团洲社区、大丰村、大渡口社区、西流湾社区、粟公港社区、南站社区 |
14 |
700 |
金银山学校 |
江家坪村、姚家湾社区、金银山社区、龙山港社区、志溪河社区、红星社区、会龙山社区 |
3 |
150 |
梓山湖学校 |
梓山社区、天子文社区、毛家塘社区、朝阳路社区、龙山社区、梓山湖村、七里桥村(一部分)、大明村、鸬鹚桥村 |
8 |
400 |
黄泥湖学校 |
李家洲社区及黄泥湖乡 |
1 |
50 |
赫山实验学校 |
全区 |
11 |
550 |
合 计 |
61 |
3050 |
(四)乡镇初中七年级招生
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学校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划定初中学校就读,班额不超过50人。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严格按照益阳市教育局文件(益教通〔2014〕39号)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暑假第一周办理招生区域内(有户籍或有房产证的户主子女)学生的预报到手续,同时受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暑假最后一周招生学校、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户籍落住时间为2014年4月1日以前,只需验证户口本;2014年4月1日起新迁户籍除验证户口本以外,另需验证户口迁移有关佐证材料(如:工作调动函、房产证等)。房产证以招生学校区域内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1.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内当年8月年满6周岁(当年9月1日以前出生),心智健全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新生:招生范围内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学生带免冠近照两张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学生手册(七年级新生)到学校报名,详见学校招生公告。学校为招生工作主体,招生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相关成员为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区域内人社部门、工商部门、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向学校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和学生的真实有效信息,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四)咨询热线
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排
(一)入学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
2.坚持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
3.坚持与当地居民同等对待的原则。
(二)入学要求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区)已取得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区)实际居住三个月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鉴定的)或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我区申请就学。入学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益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鉴证)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三)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我区就读,由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内的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困难,先由居住地学校登记后统一报区教育局,然后由学校、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就近入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单独组织招生考试;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办“实验班”、“重点班”、 “特长班”等;
(四)严禁招生学校超计划招生。
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办学行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一经发现有上述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一律按《赫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七、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招生学校应通过媒体、公开信、墙报等形式向教师、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应制定符合实际、科学周密、操作性强的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招生舆论导向,努力开创赫山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新局面。
八、本办法自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印发
益资教发[2014]36号
关于印发《资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资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表一:资阳区农村小学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附表二:资阳区城区小学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附图)
附表三:资阳区民办小学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附表四:资阳区农村公办初中学校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附表五:资阳区城区初中学校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附表六:资阳区民办初中学校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2014年6月27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学校 招生 办法 通知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
资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资阳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2014]1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益阳市中小学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益教通[2014]39号)、《关于印发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益教通[2009]89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小学毕业生,下同)入学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政策、计划、办法、结果等公开,确保每个学生机会均等。
(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城区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区教育局、城区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小学)负责。
三、基本要求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
①小学一年级招生。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乡镇、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乡镇、村组等,为每一所小学、每一个乡镇划定招生片区,适龄儿童免试就近进入指定小学就读。若学位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节。
②初中一年级招生。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乡镇、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乡镇等,为城区每一所初中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和公共招生学校(多校划片);为乡镇每一所初中划定招生范围,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进入指定初中就读。若学位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节。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遵循相关教育法规的前提下,实行“学生自愿选择、学校自主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不得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可采取“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原则自主招生。
3.招生时间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暑假第一周和8月25日至31日两个时间段内,为学生办理报名手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暑假期内开展招生工作,在8月24日前办理完入学手续。任何学校在放暑假前不得组织招生活动。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
凡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至区教育局公布的划定招生区域内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招生区域及招生计划见附表一)。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考试或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获奖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在暑假第一周时间段内,为学生办理报名手续。
(二)城区小学。
①凡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至区教育局公布的划定招生区域或公共区域(附表二及附表二附图)内对应学校办理报名手续。②划定区域(包括石码头小学与人民路小学两校的公共区)的适龄儿童在暑假第一周时间段内带户口本、房产证到对应学校办理报名手续。③实小、石小、人小、汽小、三中小学部、长一中心完小六个学校的公共区域内适龄儿童、在划定区域内没有户籍,只有无产权住宅(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划定区域内没有户籍,没有住宅,但父母在划定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一律在暑假第一周时间段内带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到资阳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填写入学意向申请书,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适龄儿童入学意向申请情况及各学校学位情况,若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位时,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位时,采取抽签、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上述填写了入学申请的适龄儿童其预录名单将在8月24日前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8月25日—8月31日,上述预录人员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民办小学
民办华夏英才学校小学一年级在全区范围内招生,按学生自愿原则进行录取。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学生招生控制计划数,则需采取抽签、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严禁超计划招生。
(四)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学校按照招生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招生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见附表四)进行招生,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统一组织在暑假第一周时间段内到所属初级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五)城区初中。
①城区实验小学、石码头小学、人民路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凭学生成长手册到市六中初中部办理报名手续。②城区市三中小学部的六年级毕业生到市三中初中部办理报名手续。③城区汽车路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资江一桥上游的学生凭户口、房产证、学生成长手册到市六中初中部办理报名手续,家庭实际居住地在资江一桥下游的学生凭户口、房产证、学生成长手册到市三中办理报名手续。④进城务工农民工和外来经商人员的子女到市三中办理报名手续。⑤城区初中学校在暑假第一周办理学生报名手续。
(六)民办初中。
民办国基实验学校初一新生在全区范围内招生,按学生自愿的原则录取。当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其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则可采取抽签、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严禁超计划招生。
五、招生纪律
1.从2014年秋季开始,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重点班,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所有报到注册的学生一律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划定区块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就读,不得拒收由区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小学)统筹调节安排的适龄儿童入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超过教育局规定班额招生(2014年区教育局规定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不超过55人/班),不得擅自招收未经乡镇中心学校(小学)、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要确保辖区内在201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全部入学就读。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制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校、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招生办法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招生前,各校要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要在教育信息网上或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督查制度。区教育局将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益阳市监察局、益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益教联[2014]10号)文件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民区,由此形成的空余学额不再补录;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责任。
七、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事关整个社会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为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成立益阳市资阳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教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中小学招生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区直属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全局观念,严守上级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并成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学校招生工作。
本办法由益阳市资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一:
资阳区农村小学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学 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数 |
招生人数 |
新桥河镇第三中心小学 |
原杨林坳乡各行政村 |
4 |
200 |
新桥河镇第二中心小学 |
原新桥河镇各行政村、居委 |
5 |
208 |
新桥河镇第一中心小学 |
原李昌港乡各行政村 |
5 |
240 |
迎风桥镇中心学校 |
迎风桥镇部分各行政村 |
7 |
280 |
长春镇第一中心学校 |
原长春镇部分各行政村 |
6 |
300 |
长春镇第二中心学校 |
原香铺仑乡各行政村 |
4 |
200 |
长春镇第三中心学校 |
原过鹿坪乡各行政村 |
5 |
180 |
沙头镇中心学校 |
沙头镇各行政村 |
3 |
160 |
张家塞乡中心学校 |
张家塞乡各行政村 |
12 |
410 |
茈湖口镇中心学校 |
茈湖口镇各行政村 |
10 |
280 |
合 计 |
61 |
2468 |
附表二:
资阳区城区小学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学 校 |
招 生 区 域 |
招生计划(班) |
招生人数 |
|
划定区域 |
公共区域 |
|||
实验小学 |
资江北岸以东,将军路、五一路以北,向仓路以西;长春西路以北,迎春路以西,五福路以南。 |
迎春路以东,幸福路以南; 文昌路以西,弯塘街以北。 |
4 |
220 |
石码头小学 |
资江北岸以东以北,将军路、五一路以南,向仓路以东;长春西路以南,广场路以西; |
4 |
220 |
|
人民路小学 |
五一路以北, 广场路以东,长春路以南;迎春路以西,一桥西匝道。 |
6 |
330 |
|
汽车路小学 |
资江北岸以北,文艺路以东,五一路以南;迎春路以东, 弯塘街以南, 贺家桥路以西。 |
2 |
110 |
|
三中小学部 |
资江北岸以北,贺家桥路以东,弯塘街以南;文昌路以西,金花湖路以南,白马山路以西。 |
3 |
165 |
|
合 计 |
19 |
1045 |
注:资江北岸以北,广场路以东;五一路以南,文艺路以西为石码头小学和人民路小学的公共区域,该公共区域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到石码头小学或人民路小学就读一年级。
附表二附图:
益阳市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资江北岸以东,将军路、五一路以北;
向仓路以西,长春西路以北;
迎春路以西,五福路以南。
|
沿 迎
春
江 路
长 春 路
|
路 向
仓
五一路 路
将军路
注:招生范围内包括建新里社区、新兴街社区、鹅羊池(部分)社区、金花湖(部分)社区、五里堆(部分)社区。
益阳市石码头小学招生范围
资江北岸以东以北,将军路、五一西路以南;
向仓路以东,长春路以南,广场路以西;
|
|
|
|
|
|
|
|
|
注:招生范围内包括群众街社区、石码头社区、临兴街社区、金花湖(部分)社区、建设街(部分)社区、鹅羊池(部分)社区。
益阳市人民路小学招生范围
五一路以北, 广场路以东,长春路以南;
迎春路以西,一桥西匝道。
注:招生范围内包括人民路社区、金花坪社区、三圣殿社区、金花湖(部分)社区、建设街(部分)社区、乾元宫(部分)社区。
益阳市汽车路小学招生范围
资江北岸以北,文艺路以东,五一路以南;
迎春路以东, 弯塘街以南, 贺家桥路以西。
|
注:招生范围内包括贺家桥社区、马良(部分)社区、文昌阁(部分)社区、乾元宫(部分)社区。
益阳市三中小学部招生范围
资江北岸以北,贺家桥路以东,弯塘街以南;
文昌路以西,金花湖路以南,白马山路以西。
|
|
注:招生范围内包括南岳宫社区、文昌阁(部分)社区、长春工业园(部分)社区。
城区小学公共招生区域:
(一)资阳区城区小学、长春镇第一中心小学等六所学校公共招生区域
迎春路以东,幸福路以南;
文昌路以西,弯塘街以北。
|
注:该区域为市实验小学、石码头小学、汽车路小学、三中小学部、长春镇第一中心完小的共同招生区域。
(二)人民路小学、石码头小学两校公共招生区域
资江北岸以北,广场路以东;
五一路以南,文艺路以西。
注:该公共区域的学生带户口、房产证可自主选择到石码头小学、人民路小学就读一年级。
附表三:
资阳区民办小学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学 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数 |
招生人数 |
华夏英才学校 |
全区 |
4 |
220 |
附表四:
资阳区农村公办初中学校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学 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数 |
招生人数 |
市九中 |
新桥河镇各行政村 |
7 |
385 |
迎风桥镇中学 |
迎风桥镇各行政村 |
2 |
80 |
长春镇第一中学 |
原长春镇部分各行政村 |
4 |
200 |
长春镇第二中学 |
原香铺仑乡各行政村 |
3 |
130 |
长春镇第三中学 |
原过鹿坪乡各行政村 |
3 |
125 |
沙头镇中学 |
沙头镇各行政村 |
4 |
200 |
张家塞乡中学 |
张家塞乡各行政村 |
6 |
280 |
茈湖口镇中学 |
茈湖口镇各行政村 |
3 |
120 |
合计 |
32 |
1520 |
附表五:
资阳区城区初中学校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学 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数 |
招生人数 |
|
划定招生学校 |
公共招生学校 |
|||
市三中初中部 |
本校小学部 |
汽车路小学 |
4 |
220 |
市六中初中部 |
实验小学、石码头小学、人民路小学 |
14 |
770 |
|
合 计 |
18 |
990 |
注:汽车路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实际居住地在资江一桥上游的学生到市六中初中部报到就读;其实际居住地在资江一桥下游的学生到市三中报到就读。
附表六:
民办初中学校划块区域及招生控制计划
学 校 |
招生区域 |
招生班级数 |
招生人数 |
国基实验学校 |
全区 |
10 |
550 |
合 计 |
10 |
550 |
原文链接:http://www.yiyang.gov.cn/yiyang/324/326/343/356/1552/content_91762.html?cjmglfknohlngd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