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人民政府工作动态乐安县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公告

各位家长:

根据《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安县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乐府办字〔2019〕48号)、抚州市教体局《转发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抚教体基字〔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小学的布局,经教体局班子研究,决定对2022年秋季拟在城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为方便家长了解报名登记条件、学区范围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符合城区小学入学资格条件,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方法

方式一: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先根据入学条件通过微信、支付宝、“赣服通”扫描以下二维码,根据对应类别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所填报的城区小学现场审核。

乐安县人民政府工作动态乐安县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公告插图

方式二:打开支付宝,搜索并进入“赣服通”,点击左上角切换分厅到乐安县,下滑页面点击并进入“新生入学报名”专区,点击“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根据对应类别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所填报的城区小学现场审核。


三、登记时间和资格审查

各小学负责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初审,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复审。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正常登记,分集中登记和补登记两个阶段。

从即日起至7月31号为集中登记时间。8月1日至3日,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所填报的城区小学进行现场审核。8月10号前,县教育考试中心完成集中登记复审,由各小学公示集中登记复审通过名单。

8月22日至23日为补登记时间,逾期不予登记。8月25日至26日,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8月30日前,县教育考试中心完成补登记复审。由各小学公示补登记复审通过名单。

教育考试中心将对在集中登记和补登记阶段资格审查通过的适龄儿童发放《乐安县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凭此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四、登记条件

(一)城区户籍户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即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户籍在学区范围内满6个月;或因城区征地棚改拆迁、按政策移民等原因当年秋季入学前已划入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的特定区域户籍。

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征地棚改拆迁、移民的,还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城区有房户

截至2022年8月31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区范围内已有住房或新购住房;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房,该住房过去3年内未安排学生就读,可凭此房产证安排其子女的孩子从幼儿园升到小学。监护人父母的房产证过去3年已安排的入学学生与拟入学儿童为亲兄弟(姐妹)的可继续凭此房产证安排入学。

1.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下列三类佐证材料之一:一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是因房产抵押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原件的,由不动产登记局出具产权证明;三是已购房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其他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均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是廉租房、公租房的承租人,且该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认定材料:户口簿、承租证明材料、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3.未处置到位的“三违”房产不作入学条件,已处置到位的“三违”房产,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可安排入学,认定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三)工作安排户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调入、安排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

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监护人单位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居住地址佐证材料,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应提供上级部门人事调动通知。

(四)城区经商户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城区的个体工商户或在城区创办公司企业、在固定铺位经商,合法合规经营满6个月。无实体商铺的网店或在小区内(住宅、车库)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

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居住地址佐证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商铺产权证或铺位租赁合同(含缴纳租金凭证),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股权证明(如企业为合伙或股份制企业)等相关材料,通过手机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显示经营状态“正常”。在城区经商的,还需由学校不定期到现场核实其经商地点和经营项目的真实性,拍照留存并经2人以上签字确认。

(五)城区务工户

截至2022年8月31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注册登记的企业满6个月。

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满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由县级社保部门出具)、员工宿舍或租房证明。此部分适龄儿童如邻近学校有学位则就近入学,学位不足则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六)县域内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因公牺牲军人和烈士子女

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认定材料:县人武部的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证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军烈属、军人因公牺牲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能反映适龄儿童与军烈属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

(七)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的子女

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素质人才的子女是适龄儿童的,由县人才办提供名单,优先安排入学。

(八)父母双亡的孤儿

根据监护人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认定材料:户口簿、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学区范围

实验小学:东起象山北路乐安一中一侧至沿河路交界处;南至怡家丽景、幸福家园、沿河路以北;西至迎宾中大道、公园路;北至森林公园。

乐安二小:东起北环路延伸段至东环路交叉处(含惠民家园小区);南至东环路与象山南路交叉处;西至象山南路、象山北路及乐安一中以北、鳌溪村委会为界;北至北环路。

乐安三小:东起象山南路至东环路交叉处、龙泽苑小区;南至大都汇、鼎盛华府;西至迎宾南大道、站前路;北至沿河路。

乐安四小:东至公园路与幼清路交叉处新建广场以南、迎宾中大道;南至鳌河;西至汽车站、西环路;北至幼清路(含凯悦大厦、福利院小区)。

乐安五小:东至迎宾南大道(含南方国际、山林美墅);南至南环路以西的工业园;西至西外环路与鳌河交叉处;北至鳌河。

乐安六小:东至公园路与幼清路交叉处新建广场以北、森林公园、北环路与象山北路交叉处;南至幼清路(不含凯悦大厦、福利院小区);西至凤凰城;北至下岭村。


六、注意事项

1.家长在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所预留的电话保持畅通。

2.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填报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当一个适龄儿童同时具备几项登记条件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登记条件进行登记,不允许同一个适龄儿童同时登记几所小学。

4.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乐安县教育考试中心0794-6590737

(2)报名操作步骤咨询 0794-713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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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xlean.gov.cn/art/2022/7/7/art_4425_3850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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