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实现教育招生公平公正,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区教育资源分布现状,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按户籍所在地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一)农村小学按照原乡镇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

(二)城区公办小学,以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为依据,实行划片招生。

(三)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若有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招生。

(四)民办学校按家长意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招生。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

三、报名时间

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片内生报名时间71日至7月7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8月12日至14日;农村小学报名时间:8月23日至28日。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招生

农村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在原乡镇所在地内的适龄儿童。招生工作由学校负责,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原乡镇中心小学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本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于6月23日前报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2023年城区7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收45个班,每班45人,共计2025人。其中:实验小学7个班315人;城东小学7个班315人;城中小学8个班360人;城北小学5个班225人;北门小学2个班90人;第二实验小学8个班360人;城关小学8个班360人。

2.招生对象

1)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含统筹安排入学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城区(片区)小学就读。

2)原潭城镇各公办小学,按2021年调整后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详见附件1、附件2)。

2021年秋季招生片区调整过程中,被调整的区域内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享有以下照顾:一是若其兄弟姐妹已在原招生片区小学上学的,支持到同一学校就读;二是可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①受理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3日;②地点: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③提供:申请报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报名方式:71日至7月7日,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三)实验小学滨湖校区招生

1.招生计划:一年级8个班,每班45人,共计360人。

2.招生对象:

1)优先招收下表中已交房房地产(详见附件3)业主的直系亲属。按有户籍有房产,无户籍有房产两类依梯次招生。各类别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学额不足,则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决定入学资格。

第一类,有户籍有房产的报名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适龄儿童。一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属本次招生摇号对象;二是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一致;三是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

第二类,无户籍有房产的报名对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属本次招生摇号对象且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簿、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秋季,原实验小学招生片内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到滨湖校区入学。

3)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4)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统筹安排入学对象。

5)以上对象招生后,若有余下学额,购买平潭商品房的购房者子女或直系亲属,且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余下学额电视摇号

3.报名时间:71日至7月7日。

4.报名地点:实验小学滨湖校区

5.摇号时间:与有余下学额的城区及周边学校同时摇号。

(四)麒麟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一年级新生按照符合相关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招生。

2.招生对象:在金井湾组团内,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购房者子女或直系亲属,且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簿、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下同)

3.报名时间:71日至7月7日。

4.报名地点:麒麟小学。

(五)中湖小学等城区周边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城区周边公办小学招收13个班,共计585人。其中中湖小学8个班360人;龙山小学2个班90人;上楼小学2个班90人;大磹下小学1个班45人。

2.招生对象

招收户口在招生片内的适龄儿童以及非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

3.报名方式:71日至7月 7,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六)民办小学招生

1.招生指标:11个班,486人。其中新世纪小学招收6个班270人;海滨小学招收3个班135人;成龙小学招收1个班45人;平潭赛尔双语学校招收1个班36人。

2.招生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3.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11

报名时间:8月12—8月14

摇号时间:8月16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17

报名时间:8月18—8月20

摇号时间:8月22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4.名方式: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5.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共有两轮摇号机会。

1)自愿报名的适龄儿童如果第一轮已经入围,不能参加下一轮的招生报名。

2)若未被民办小学第一轮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未完成招生指标的民办小学第二轮公开摇号。

3)两轮摇号均没有入围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4)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入学照顾对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在第一轮摇号之前,单列录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民办学校的,不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指标。民办学校应按时间节点对申请入读的随迁子女统一登记造册,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月1日前送达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5)民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班生规模。  

(七)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时限:2022年7月1日之前。

(八)统筹安排入学对象,按以下三类,依梯次统筹安排入学。

1.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网络报名逾期的

1)报名办法:网络报名逾期的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到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报名申请。

2)入学安排:补报名时,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有学位,优先安排入学。

2.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未满一年的

1)招生办法:户籍在2022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之内迁户籍入原潭城镇各村居的,在户籍迁入地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其他公办学就读

2)报名方式: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需要上传户口簿,填报两个志愿,一是户籍迁入地学校,二是申请有学位的统筹学校

3)报名时间:711日至7月13

3.出租户、城关派出所的集体户

1统筹对象:①原潭城镇各村居租户户籍的;②城关派出所的集体户

2)统筹办法: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其他公办学就读户籍所在地学校学位充足时,不统筹安排

3报名方式:6月30日前,持户口簿到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申请。

五、政策性照顾

(一)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支援抗疫的医务工作者子女

被派往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外疫区支援抗击新冠疫情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

2.台胞子女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台胞来岚就业创业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岚综管办〔2019〕115号)精神,台胞及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就读,并免学费。

1)申报对象:适龄台胞或台胞子女。

2)申报条件:①申报对象为台胞的;②申报对象非台胞,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台胞的。

3)申报材料:

①申报对象为台胞的:申请表、台胞证、暂住证。

②申报对象非台胞,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台胞的:申请表、申报对象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申报对象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台胞证、台湾户籍誊本。

4)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向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初审后于6月30日前报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3.港澳、外籍及华侨子女

1)港澳、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到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指夫妻双方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申请到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监护人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4.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或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5.引进人才和挂职干部子女

1)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岚综管综201997号文件执行:A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各阶段选择一次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B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选一阶段选择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挂职干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6.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7.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适龄儿童(不含智残、聋哑、盲童),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依申请并经残联审核后安排就近学校入学。

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8.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或在征迁协议签订之日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被征迁户子女认定申请表、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选房号、户口簿。

9.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户籍在农村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的女儿,在20236月30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核实后,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10.小岛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仍在小岛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11.原有政策性照顾对象,按以下政策执行

1)原岚城乡中南大队瑞岭山自然村17户村民子女,可申请就读实验小学或滨湖校区。

2)根据原平潭县教育局岚教综2013〕181号、182号文件精神,原澳前镇龙南村、前进村的村民子女,可申请就读城关小学。自2023年7月1日起,因投靠亲属户籍迁入的,将不再享受本照顾政策。

3)根据原县政府2013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星海湾1号”楼盘业主子女可申请入学第二实验小学。

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1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区外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在实验小学滨湖校区、中湖小学、上楼小学、龙山小学、大磹下小学就读,也可根据其居住地安排到其他农村小学就读。

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根据城区公办小学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北门小学入学

提供:a.户口簿;b.父母一方于2023年3月1日之前办理原潭城镇各村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c.父母一方于2023年3月1日前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区持续缴纳6个月(截至当年6月30日)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注意事项

1.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10款的需持相关材料于6月30前到相关单位登记逾期不予办理。2款的,到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登记;7款中,重度残疾人子女到在区残联登记;9款由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审核登记;其余各款由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

2.11款中“星海湾”业主子女材料由星海湾房地产公司汇总;龙南村、前进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由村委会汇总。本条各款统一于6月22日前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3.第1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可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于6月24日至626日参加网络预报名,其中“三证”齐全的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630日。

4.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7款可根据申请安排入学,8—12款照顾对象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余下学额分配办法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公布余下学额的学校及余下学额数

余下学额的学校及学额数在片内生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安排后,于摇号前予以公布。

(二)参加摇号入学的条件

1.凡购买平潭商品房或在大城区范围内(详见附件5)有房产证的业主子女,均可申请参加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平潭户籍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参加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余下学额第二轮公开摇号。 提供:户口簿。

3.凡参加摇号的适龄儿童只有一次摇号机会,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多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当年摇号资格。

4.摇号入围后,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行放弃;没有入围和自行放弃的,可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录取或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三)余下学额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20

报名时间:7月21—7月23

摇号时间:8月2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3

报名时间:8月4—8月6

摇号时间:8月10日上午9:00

3.报名方式: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1)余下学额公布地点:参加摇号录取学校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官方网站、平潭电视台等。

2)余下学额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七、摇号捆绑规定

1.捆绑对象:参与摇号的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

2.捆绑方式:由家长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抽签号中,选定一个作为正式抽签号,未选定的抽签号为废号,废号摇中无效。

3.申请时间:网络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4.申请地点: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5.申请材料:户口簿、出生证。

八、小学招生网络预报名

(一)“老城区各小学片内生报名”“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未满一年的入学对象”“申请参加老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余下学额摇号报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民办小学招生报名”等五类的适龄儿童,须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预报名。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对预报名登记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适龄儿童的报名或摇号资格。

(二)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招生预报名工作,网络预报名期间,相关学校将设立招生咨询点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与帮助。

(三)网络预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4)。

九、工作要求

(一)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公开招生政策,公布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应设立招生热线电话,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确保今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严禁提供假户口、假证明进行报名登记,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对随迁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

(三)为了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非片区内及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擅自招生或接收无转学手续的学生。若发现学校违规招生,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十、本《意见》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秋季一年级片区调整一览表

2.2023年老城区各小学片区划分表

3.实验小学滨湖校区招生第一轮摇号范围

4.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

流程图

5.平潭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6.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6月21

 

 

 

 

 

 

 

 

 

 

 

 

 

 

 

 

附件1

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片区调整一览表

 

 

 

 

 

原文链接:https://www.pingtan.gov.cn/site/main/info/gov_ml_show.jsp?documentid=2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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