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网络报名公告

各位家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西双版纳州教育大会提出的6岁入学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全面做好2023年秋季景洪城区小学一年级秋季网络报名招生工作,现将网络报名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网络报名必须按照《2023年景洪城区小学片区图》(招生范围说明)划定范围要求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审核。对不按片区报名,提供材料不属实的生源,由招生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配,安排至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凡不通过网络报名的,由招生协调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学校学位进行调配。

(三)报名时请按照网络提示,逐项填写表格内容,填写完成、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所填信息可修改二次,最终以第二次修改结果为准)。

(四)报名时家长所填相关信息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自负。

(五)已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得重新报名,自行报名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六)网络报名结束后,请各位家长按以下时间: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小学2023年7月8日、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小学万达校区2023年7月8日、景洪市第一小学2023年7月8日、景洪市第二小学2023年7月8日、景洪市第三小学2023年7月8日、景洪市第四小学2023年7月8日、景洪市世纪金源小学2023年7月8日、嘎栋中心小学2023年7月7日、曼弄枫小学2023年7月7日,带原件材料及复印件1份(学校留底),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参加材料审核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景洪市招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0日— 6月5日,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报名年龄

年满6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对象

居住在景洪城区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方式

1.关注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景洪市融媒体中心发布的公告。

2.用手机通过扫描二维码填报。

景洪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网络报名公告插图

3.通过链接网址登录填报。

https://wsm.wx.yn10010.com/act2/school2

六、报名咨询电话

0691-2211317。

七、报名范围

(一)《2023年景洪城区小学片区图》

景洪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网络报名公告插图1

(二)景洪市2023年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招生片区范围说明

1.允景洪小学区域

版纳大桥桥头转盘红绿灯口左转—→勐海路右边—→曼景兰红绿灯路口—→沿曼听桥下—→易武路叉口—→沿易武路右边—→州人社局—→版纳海关—→沿民航路至宣慰大道叉口右转—→原傣乡酒店红绿灯口右转—→版纳大桥转盘右转—→州医院后面加油站右边区域。

2.允景洪小学万达校区区域

(1)属融创集团(原万达集团)内被征地的人员子女。

(2)属融创集团(原万达集团)内购房和租用铺面并且具有经营相关证件的人员子女。

(3)属融创集团(原万达集团)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4)原嘎栋工业园区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3.景洪市第一小学区域

(1)过版纳大桥,以宣慰大道为界,沿宣慰大道右边一直到热作所大门口止,右边区域。

(2)过版纳大桥—→黎明万象红绿灯口右转—→嘎兰中路—→嘎兰中路与庄洪路叉口左转—→沿工艺品街—→军分区门口右转—→至州森林公安局的左边区域。

(3)从邦海大酒店下面江边起—→邦海大酒店叉口转至嘎兰中路叉口—→左转至庄洪路工艺品街叉口—→右转沿工艺品街—→军分区门口右转—→至州森林公安局的右边区域—→市一中—→对面加油站附近区域(仅限景洪市城区户籍人口)。

(4)过版纳大桥,至黎明万象红绿灯口右转—→嘎兰中路—→至邦海大酒店路口—→右转下江边—→右转至版纳大桥下区域(景洪市城区户籍人口)。

4.景洪市第二小学区域

以景洪电站住宿区中间的公路为界,从江北长安汽车销售点起—→怡景湾方向(含怡景湾小区)右边区域—→景洪电站库区大门方向区域(江北街道办曼戈龙村委会区域除外)。

5.景洪市第三小学区域

(1)以景洪电站住宿区中间的公路为界,从江北长安汽车销售点起—→怡景湾方向(不含怡景湾小区)左边区域。

(2)江北街道办曼戈龙、曼外村委会区域。

(3)过版纳大桥,至黎明万象红绿灯口右转—→嘎兰中路—→至邦海大酒店路口—→右转下江边—→右转至版纳大桥下区域(非景洪城区户籍人口)。

6.景洪市第四小学区域

(1)从宣慰大道与民航路叉口红绿灯处农业银行起—→沿民航路右边—→州傣医院住宿区—→沿民航路至州二中后门红绿灯处向左转—→版纳海关大楼旁叉口右转—→沿易武路直行勐泐大道路口右转进入勐泐大道—→沿勐泐大道直行至大佛寺门口右边区域。

(2)从宣慰大道与民航路叉口红绿灯处农业银行起—→沿宣慰大道直行至州法院路口左边区域。

(3)从州法院旁红绿灯处起沿勐海路至版纳机场转盘(右边外籍人口属嘎栋中心小学)—→左转至情人桥—→紫金花园区域。

(4)农垦分局门口对面的原热作所区域、原修造厂、工程队、日月康城区域等。

7.世纪金源小学区域

(1)过版纳大桥,州医院后面江南新桥头勐海路左起—→曼景兰红绿灯路口→沿曼听桥下—→山西大酒店—→沿易武路至勐泐大道叉口—→左转进入勐泐大道—→沿勐泐大道直行至大佛寺门口左边区域。

(2)过版纳大桥头转盘右转至桥头下顺澜沧江下至世纪金源大桥—→世纪金源区域。

8.嘎栋中心小学区域

(1)从邦海大酒店下面江边起—→邦海大酒店叉口转至嘎兰中路叉口—→左转至庄洪路工艺品街叉口—→右转沿工艺品街—→军分区门口右转—→至州森林公安局的右边区域—→市一中—→对面加油站附近区域(非景洪市城区户籍人口)。

(2)以市一中为界,往上原水厂方向—→原水厂附近区域—→沿清泉路—→俊都—→版纳一品区域—→嘎栋中心小学区域。

(3)从州法院起延么龙路(左边和右边区域)—→嘎栋小学方向—→嘎栋区域。

八、录取办法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招生。对符合条件的直接按片区就近入学;出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以下八类生源类别顺序依次录取,直到录满学位为止;对报名剩余生源由招生协调领导小组按照八类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的,回户籍所在地完成义务教育。具体生源类别分类情况:

第一类:学生及父母的户籍均在景洪城区,且房产在景洪城区学校服务片区内的户籍人口(含新建小区回迁的户籍人口);依据《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云组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11〕2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景洪市招商引资惠商绿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景办通〔2018〕60号)、《云南省综合性消防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工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有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司通〔2020〕57号)、《景洪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发〔2022〕12号)、《西双版纳州“雨林惠才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党人才办〔202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教育照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综治办〔2013〕6号)等文件规定给予优待的对象(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在景洪城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军烈属子女、公安、武警部队子女等),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内进行报名。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购房合同还需交款的税务发票);优待证明;自建房的需提供建房手续、土地证等相关手续。

第二类:学生及父母户籍均在景洪城区,父母房产不在景洪城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景洪城区学校服务片区内的户籍人口(学生及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需在同一本户口簿内)。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纳入第三类(提供祖孙关系证明材料)。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购房合同还需交款的税务发票);自建房的需提供相关的建房手续。

第三类:学生及父母户籍均在景洪城区,父母房产不在景洪城区,在景洪城区学校服务片区内租房的户籍人口。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相关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租房协议及付款证明、房主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还需交款的税务发票)和户口簿、缴纳水电费凭证。

第四类:学生户籍在亲朋好友户籍内,亲朋好友户籍在景洪城区,且房产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的户籍人口。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购房合同还需交款的税务发票)、自建房的需提供相关的建房手续。

第五类:学生户籍在亲朋好友户籍内,亲朋好友户籍在景洪城区,但房产不在景洪城区,在景洪城区学校服务片区内租房的户籍人口。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相关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租房协议及付款证明、房主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还需交款的税务发票)和户口簿、缴纳水电费凭证。

第六类:学生及父母户籍均不在景洪城区,但在景洪城区购房(以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的税务发票为据)。依次按景洪市乡镇、州内、州外、省外顺序录取。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含交款的税务发票);自建房的需提供相关的建房手续。

第七类:学生父母在景洪城区经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据),户籍均不在景洪城区,房产也不在景洪城区,但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租房经商的子女。依次按景洪市乡镇、州内、州外、省外顺序录取。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本地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租房协议、付款证明、房主的房产证件(购房合同还需交款的税务发票)和户口簿、本地派出所办理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居住证。

第八类:学生及父母户籍均不在景洪城区,房产也不在景洪城区,但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居住的。依次按景洪市乡镇、州内、州外、省外顺序录取。

核对确认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租房的需提供户口簿、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协议、付款证明、房主的房产证件(购房合同还需交款的税务发票)和户口簿、本地派出所办理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居住证。

九、其他情况说明

景洪城区曼弄枫片区小学一年级报名按照现划分的招生片区进行报名,若2023年9月在建小学(景洪市第五小学、景洪市第六小学、景洪市第七小学)能够投入使用,曼弄枫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区将作调整。

原文链接: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phtml?news_id=11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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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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