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执业药师网上报名常见问题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你知道执业药师如何在网上报名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执业药师网上报名常见问题,欢迎阅读。
用户注册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是否也要进行用户注册?
答:由于本系统是2013年正式开始使用,虽会有您的历史档案信息和己通过科目内容,但首次使用该系统进行报名也要进行注册。
2、老考生无法找回密码
答:由于本系统是2013年正式开始使用,可能您当时不是在本网报系统进行的报名,需要重新注册用户,其相关成绩信息不受影响。
3、身份证号含“X”,如何正确输入?
答:身份证最后一位是“X”的输入大小写皆可。系统会自动将其转换为大写。
4、老考生原来报考所用身份证号为15位,现升级到18位,如果用新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是否会产生新档案号?
答:没有影响,可以直接用新身份证号注册报名,不会产生新档案号。
5、2013年执业药师注册过的用户名,今年可以继续用吗?
答:可以继续使用。
上传照片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什么样的电子照片符合注册照片上传标准?
答:注册前,请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填报信息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1、报考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有填错的地方,如何修改?
答: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在考试状态流程图点击“信息维护”进行操作。如果已经打印报名信息表,则视为已经确认报名信息内容,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老考生报名如何调用原有信息?已通过的科目如何能查看到?
答:在填写报名条件时自动获取原有信息并校验。如果有通过的科目,会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自动加载。
3、老考生新档案号与2012年之前年份首次报考时不一致怎么办?
答:由于新档案号是在老档案号的基础上升级得到,因此不一样是正常情况。
4、老考生进行报名,若修改了报考级别,则系统是按新考生还是老考生处理?
答:老考生不改级别还是按老考生处理,改了级别就按新考生处理。
5、新考生选择地市之后审核点下拉菜单无内容
答:一般都是省(市)管理机构忘记设置审核点,请联系本省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设置。
6、搜狗浏览器(极速模式)在使用日期控件选择日期时,年份不能修改,只能选择默认的2014年
答:请用IE浏览器重新登录,或者使用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
7、邮政编码无法输入
答:请检查输入法是不是在半角状态,邮政编码要在半角状态下输入。
8、报名信息保存报服务器内部错误
答:请检查填写的工作年限和专业年限是不是整数,工作年限和专业年限必须是整数。
9、如何查看和打印报名表?
答:报名表是pdf格式的文件,请下载adobereader10.0以上版本软件,安装后即可查看或打印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dl.pconline.com.cn/html_2/1/81/id=1322&pn=0&linkPage=1.html
网上支付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1、网上支付成功,但报名系统显示还未完成报名
答:该情况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网报系统。首先请核查银行卡是否扣款成功,若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本省人事考试机构进行支付记录核对。
2、使用支付宝的用户,点击【支付】进入支付宝系统出现【错误代码ILLEGAL_EXTERFACE】,无法进行支付
答:支付宝技术人员回复说这种情况是考生报名电脑环境造成的’,建议考生更换电脑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支付。
3、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
答:该情况是由于考生报名电脑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如果按照上述操作后还是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请检查电脑是否开启了【腾讯电脑管家】、【金山毒霸】等安全软件,请先将安全软件退出后,关闭浏览器重新登录。
其他问题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咨询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之类的政策性问题
答:请咨询本省考试管理机构;本省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请阅读报名须知,查看是否发布联系方式或者百度搜索本省考试管理机构网站进行查询联系方式。
注意!今天起,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四川、陕西和安徽地区7月14日开始报名),提醒广大2017年执业药师考生及时查看当地报名通知,要在各地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名,以免耽误考试。
目前已发布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的地区有:云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安徽省、吉林省、陕西省、青海省、江西省、四川省
云南省:7月17日至7月26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17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必须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
二、网络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一) 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09:00—7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非云南省身份证号的报名人员,需本人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云南当地的社保证明或户口簿到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24:0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1.00元/每人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4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09:00—12: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务。参考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并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云南省内的社保证明(非云南户籍考生提供)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三)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考试大纲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知》(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知》(2017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须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和2017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六、注意事项
(一)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审核点查询:考生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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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yjbys.com/edu/lp/343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