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赴莫斯科国立鲍曼技术大学、萨马拉大学公派项目选派通知

一、选派专业范围

选派对象为我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优秀学生及学者。

二、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

1、留学单位:莫斯科国立鲍曼技术大学Bauman Moscow State Technical University(National Research University)

访问学者:3-12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48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36个月

本科插班生(本科毕设):6个月

2、留学单位:萨马拉大学Samara University

访问学者:3-12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12个月

本科插班生(本科毕设):6个月

*实际录取人数以选拔结果为准。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1、访问学者: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硕士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本科插班生(本科毕设):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申请时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

7、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资助标准:

访问学者——1600美元/人/月

博士——1600美元/人/月

硕士——1300美元/人/月

本科生——1100美元/人/月

8、申请者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9、该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曾参加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人无此限制;曾参加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2024年1月31日之前,申请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组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鲍曼/萨马拉-选派类别-学院-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ewbxigongda@163.com。

(1)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个人简历(请下载模板-附件1);

(4)英文学习计划(访问学者无需提供);

(5)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

2、2024年2月22日之前,西工大航天学院和自动化学院进行简历筛选,组织专家面试(根据实际情况)并确定候选人进行公示。

3、2024年3月1日之前,候选人准备网申材料。

4、2024年3月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受理机构应选择“西北工业大学”。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交清单见后。(萨马拉项目交至自动化学院317办公室,鲍曼项目交至航天学院4号楼403办公室)

5、等待录取结果。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出现舞弊行为,经查实后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五、网申流程及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传的材料要求为PDF格式,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如提供的材料以外语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或彩色打印照片页,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本科插班生(毕设)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一年级起)(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学习计划

(8)在籍证明

2、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收取学费明细表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学习计划(外文)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两封专家推荐信

(11)国外导师简历

(12)在籍证明

3、联合培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在籍证明

(5)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学习计划(外文)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国内导师推荐信

(11)国外导师简历

4、访问学者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单位填写并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学习计划(外文)

(8)获奖证书复印件

(9)外方合作者简历

(10)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各材料详细要求参见留学基金委具体项目个人申报提交材料及说明

六、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拟8月份之后派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通过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学院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国际合作处于次年5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项目组、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7.欲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必须提前向派出前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留学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信。如因身体原因需提前回国,还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七、咨询方式

焦健 jjane@nwpu.edu.cn

来源:航天学院

审核:宁昕

原文链接:https://hangtian.nwpu.edu.cn/info/1808/26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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