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预计4月下旬可能发布,在新内容未出前,2024年及以后通州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家长可参考2023年内容,详情见下,随北京小升初网苗子了解一下: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方式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由区教委和乡镇政府安排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通州区,长期在通州区工作、居住,符合在通州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通州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通州区接受义务教育,安排进入通州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2023年,通州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2.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就近原则,采用分配入学的办法升入初中。

为缓解局部地区入学压力,部分初中实施部分招生计划派位录取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要求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和方式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3.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4.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子女;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子女;

7.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子女。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通州区居住,需要在通州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联合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小学入学,联合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通州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通州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初中入学,联合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通州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通州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

温馨提醒: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以招收通州区学生为主。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以2023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此时间之后在通州区购买房产并用于申请入学的,实施多校划片,不再对应一所学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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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xschu.com/xiaoshengchu/17/48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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