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预计4月下旬可能发布,在新内容未出前,2024年及以后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家长可参考2023年内容,详情见下,随北京小升初网苗子了解一下:
海淀小学入学条件(2024参考)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4.经审核通过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海淀小学入学方式(2024参考)
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按期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免影响儿童正常入学。我区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就近入学机制。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1条或第2条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相应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3条或第4条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相应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5条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相应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海淀初中入学条件(2024参考)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经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住宅类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经审核通过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少年;
4.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海淀初中入学方式(2024参考)
1.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2.按比例对口直升入学。符合按比例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3.公办初中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4.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5.民办学校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6.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派位录取。
北京小升初网苗子温馨提醒:
继续执行“2022年1月1日后,海淀区户籍但学籍不在海淀区的北京市就读小学毕业生,其户口所在地址与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在区内协调解决”等政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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