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202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5日、6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5日,专业考试为5日、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10:00- 9月20日10:00;
(三)在线核查时间:2022年9月13日10:00- 9月20日11:00;
(四)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9月2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发票领取时间与地点:2022年11月21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届时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八)考后现场核查、发放证书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凡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如无法查询,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认证材料。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前的任职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设计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上述报考条件中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的所在单位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含所在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投资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近报名,工作地、居住地在福建省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报考人员慎重报考。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办事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考前网络核查、网络缴费、考后现场核查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3日10:00- 9月20日10:00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往年已注册用户(报考人员)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报考人员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2);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报考人员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五)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9月21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报名及缴费未成功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收费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一级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299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共同负责。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考后现场核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fjpta.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上述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逾期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失信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六、报考须知
(一)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年限者(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者除外),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专业考试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四)报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体温正常(37.3℃以下)、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显示绿码,且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或10天内无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同时,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如期参考。
七、考试报名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件:1.专业对照表
2.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3.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202209/t20220908_59896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