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4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招收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我校留学生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具有北大底蕴、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引领型人才。本招生简章针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以下简称校本部),医学部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

 

一、招生专业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2. 除招生相关学院(系、所、研究院)(以下简称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或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5年。

 

三、申请条件

1. 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184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注:申请人具有外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身心健康,对华友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院校所授予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个别专业学位的特殊申请条件,参照中国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院校所授予的硕士学位。理工科专业接受优秀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5. 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等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时间(北京时间)

第一批次:20231016日至20231215

第二批次:202411日至2024131

注:各英文授课硕士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见相应招生简章。英文授课博士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228日。

 

五、申请办法

登录北京大学留学生网申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填写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学位证书如果是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原件和中文或英文翻译公证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内地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

注:已毕业的申请者原则上须在申请时提交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并在入学报到时携带所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

2.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6. 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

1) 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或其它相关汉语水平证明文件。

注:参加新HSK7-9级考试者可提交相应合格的成绩报告。

2)英文授课专业(项目)的申请者,若母语非英语,需提交TOEFLiBT100分以上)或GRE315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英语水平和汉语水平的具体要求,以各英文授课项目招生简章为准。

7. 护照首页。护照须是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普通护照。

8. 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等。

9. 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补充文件。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均需提交扫描仪清晰扫描后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

 

六、申请费用

每位申请者最多可申请两个志愿,每个志愿的申请费为800元人民币。

申请者须于申请时间截止前在线缴纳申请费(根据留学生网申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仅接受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不予退还。上传材料不全或未成功缴纳申请费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七、材料初审及复试

1. 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者的申请材料转到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 院系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名单。

3. 复试拟于20243-4月进行。具体复试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等由院系确定并予以公布。申请者需及时查看院系网站的相关公告。复试专家组成员将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

八、录取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院系确定的考生复试成绩,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院系将在5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请密切关注申请院系的公示信息。

3. 拟录取学生须于2024531日前将下载打印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原件(学位证书和推荐信除外)送交或邮寄至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30室,留学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研究生申请材料。

4. 留学生办公室确认并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拟于20246月下旬陆续发放录取文件。

 

九、入学

新生拟于20249月初报到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入学时须携带所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与奖学金

2. 奖学金

留学生新生可以申请以下三类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项目:免除学费,免除住宿费,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供生活费。

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补助。

3)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免除学费,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提供生活费。

注: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可查看留学生办公室网站:www.isd.pku.edu.cn

 

十一、签证、医疗保险和住宿

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学习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须申请X1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留学生办公室将X1签证变更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除部分奖学金项目录取的留学生外,其他留学生需自行解决住宿。校外住宿的留学生,须在租住房屋24小时之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三、其他事项

1. 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 申请者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者疏忽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 医学部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5.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有相关新政策、新要求,我校将及时发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202310

原文链接:https://www.isd.pku.edu.cn/graduate/zwboshi/detail/7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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