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大学(校本部)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入学考试是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的重要途径,旨在延揽更多优质国际生源留学北大,为全球培育具有北大底蕴、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引领型人才。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学习期限为4-6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规定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申请资格

1.申请者须为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相关规定。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以200691日起计算),身心健康。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品学兼优。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其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须于20204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且从2020430日至2024430日期间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须于20204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且从2020430日起至20244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注:申请人具有外国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过程中或入学后具有中国国籍,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做出相应处理。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上须贴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2.全日制高中毕业学历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原件或公证件,中英文均可;

3.高中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须为原件或公证件,中英文均可;

4.个人陈述原件,中英文均可;

5.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护照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6.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7.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的国籍证明文件,包括已经取得的国外永久居留权证明;

10.北京大学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申请者登录北京大学留学生网申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选择学位生,进入考试入学本科生,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网申系统自20241100:0020243123:59(以上均为北京时间)开放,以申请者首次提交信息时间为准。

2.支付申请费。提交网上申请后,须支付申请费。原则上,提交申请并支付申请费后1-10个工作日内可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申请表。未支付申请费者,不予审核。

3.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只接受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提交。邮寄时间:2024223日至202438日。邮寄时间以当地邮局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为确保材料准时寄达,国内邮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地址见留学生办公室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不予返还。申请材料不全者,申请将不予受理。

4.初试。纸质版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方可参加初试。初试科目:中文、英语、数学。初试时间在20243中旬,具体安排见初试通知。

5.复试。初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在20243下旬,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

6.录取。初试和复试均通过者,学校方予录取。初试名单、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可通过网申系统查询。录取后学校仍会对申请人信息和材料等进行复核,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入学20246-7月,学校将发放录取材料。20249月,学生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入学报到。具体安排以报到通知为准。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须承诺所有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合规、完备。凡出现失信失实、违规违纪、徇私舞弊等情况,如在申请、录取过程中或入学后被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做出相应处理。

 

五、招生院系

 

六、相关费用

1.申请费。800元人民币,提交网上申请时在网上支付。申请费支付后不予退还。

2.学费。理工类:30000元人民币/学年;人文社科类:26000元人民币/学年。

学费仅接受人民币现金、银联卡支付和网上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现金,不接受旅行支票等其他支付办法。

 

七、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学生可在入学前参评“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和“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包括学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获奖学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助部分学费,获奖学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情请关注录取后的电子邮件通知。

 

八、医疗保险

学生须购买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未按要求购买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九、住宿

学生需自行安排留学期间的住宿,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除外。

住校外者须在入住后24小时之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十、签证

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X1字签证来华。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须将X1字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十一、留学生办公室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29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E-mailstudy@pku.edu.cn

 话:(86-10)-62751230

 真:(86-10)-62751233

 

*若有后续调整,请以相应通知为准。

 

原文链接:https://www.isd.pku.edu.cn/undergraduate/items/detail/9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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