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告,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准许报考考生类别、学籍所在区域限制、户籍地要求、考试方式、时间安排等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的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名条件
我院只接受在驻淄高校(或校区)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地在淄博市的其他考生报名(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齐鲁医药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校区)三所高校的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就读教学点、户籍或工作地在我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其他考生(含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户籍或工作地在淄博市。
(三)非淄博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考生(含往届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3年9、10月)。
(四)考试方式仅限报考全国统考。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山东大学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五)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将与公安、人社等部门进行户籍、社保等情况的信息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网上确认的重要依据。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户籍和工作地均不在我市的考生应回户籍或工作地报考。
二、网报须知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后续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二)报名流程
1.填报信息
考生登录网报地址后按照报名操作要求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及报名号。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业务课二不能在超过3小时和3小时之间修改(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5的不能改为非5,首位非5不能改为5)。此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有误,错报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2.网上缴费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22:00。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3.网上确认
报名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网上信息确认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考生要认真阅读网上确认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个别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我院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及上传材料标准拟于10月下旬公布,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淄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栏目或淄博教育发布、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三、注意事项
(一)复核报考信息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缴费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对本人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考生来源、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报考类别等信息,确保与本人信息完全一致。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是毕业日期、毕业证(学位证)编号填写错误),请尽早核查个人信息或按系统提示办理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
(二)自考生报考校验提醒
由于自考生无学籍,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可按照网上确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自考成绩单)即可。
(三)退费说明
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但已缴纳报考费的将予以退还。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的考生须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后续系统会自动退还。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可在完成网上确认后向我院提出申请。
(五)及时查阅有关报考信息
网报结束后,考生一定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查询我院或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考风考纪要求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有关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封闭区。本次考试将实行“2+1”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
(七)考点安排
我院将统筹考虑报考人数、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组考安全等因素进行考点分配,任何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考前一周在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场、座号信息。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17:00后到考点指定区域了解考试相关要求、熟悉考场安排情况,但不得进入考场。
(八)证件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考前证件丢失请及时补办。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935室,电话:0533-2793621(工作日期间)。
原文链接:https://edu.zibo.gov.cn/art/2023/9/22/art_15371_2747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