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分为教务部统一安排和学院自主安排两部分。学院自主安排部分,请学生听从任课教师安排;体育课、通识选修课程的考核原则上由任课教师随堂安排。

(二)统考时间。教务部统考时间定于11月11日、12日举行,具体的考试场次分别为8:00-10:00、10:30-12:30、14:30-16:30。学生可通过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在“本次考试安排”中查询自己的详细考场安排,并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

二、缓考工作安排

(一)申请条件。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29号)第二十七条,学生仅在因身体原因、心理疾病、考试冲突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核时方可申请缓考(慕课不能申请缓考)。请各位同学谨慎申请,请各学院严格审核。

(二)申请流程。本次期中考试缓考申请需分线上、线下两步进行,线上通过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申请,线下携带纸质证明材料向学院复核,具体流程参考附件1。

(三)时间安排。缓考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课程考试前。缓考考试时间拟定于下学期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评定。学生缓考课程的成绩按卷面考试成绩记载,无平时成绩。缓考成绩不复查。

三、补考工作安排

补考报名预计于寒假第二周进行,具体流程见后续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四、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安排

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24:00。请各学院做好阅卷及成绩分析工作,并通知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期中考试成绩录入。

五、相关要求

(一)学院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巡视小组,于考试期间深入考场,及时发现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要求学生熟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场规则》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8号),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2.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缓考申请,将申请缓考的学生名单进行至少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并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缓考学生名单统计表》(见附件2)报教务部复核。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29号)的规定,及时做好《成绩分析表》《试题审核分析表》、空白试题、评分标准等完整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学生要求

各位同学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缓考,逾期不候。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对待考试!

重申: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如有带入考场的,应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地点。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7-88385458。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插图1.缓考申请流程.pdf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插图1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缓考学生名单统计表.xlsx

                                  

                                          教务部      

                                            2023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jwc.zuel.edu.cn/2023/1020/c5769a34651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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