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有关事项及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分别将于3月11日(星期六)、3月12日(星期日)举行,按照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232号)《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7 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所有涉考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教育,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稳有序,做好考区管理的相关工作

1.停课安排

为保障考生有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届时将对相关教学楼进行封闭式管理,所涉及教室全部停课。请各学院(部)及相关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安排补课,其他需要该部分教室进行的活动全部停止。

具体教室停用情况如下: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有关事项及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插图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雁塔、长安两校区的听力放音全部采用调频广播方式,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照要求调整好自己的听力接收机,购买正规厂家的新电池,以免接收机因电量不足造成音量小或接收不到信号,并仔细阅读接收机的使用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自己考试考场所对应的楼宇教室进行试音,确保听力考试顺利进行。

2.听力试音安排

试音时间: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14:00-17:00

播出频率:长安校区:FM87.3MHz;雁塔校区:FM79.8MHz

3.考试期间关闭部分区域网络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考试期间,我校将关闭部分区域网络,具体安排如下:

关闭区域:1两校区无线网络

2两校区学生宿舍有线网络

关闭时间:3月11日(星期六)08:00-18:30

3月12日(星期日)08:00-17:30

4.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为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公平、公正,加强广大考生和社会大众对考试工作的监督,学校在长安校区、雁塔校区分别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详情如下:

长安校区举报箱安放地点:文渊楼一段一层门口

雁塔校区举报箱安放地点:教学八楼大厅门口

四六级考试举报电话:029-85310683(考试当天拨打85310103

教资考试举报电话029-85310496(考试当天拨打85310103)

二、科学规范,做好健康监测相关工作

1.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于3月5日考前7天)开始,由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1,各单位留存备查)。学生健康如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教务处考试科。

联系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时浩翔,电话:85310322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李冬飞,电话:85310348

教务处:郭佳昂,电话:85310683

2. 各教学单位于考前一天晚上检查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登记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等症状的,须安排其他人员替换并做好培训,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三、加强教育,做好考风考纪相关工作

1. 单位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组织考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附件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附件5)、《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附件6)及CET考生守则》(附件7)等规定,加强考生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

2.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信息参加考试,可根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分布图》(附件2)查看考试教室;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1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cet-bm.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点提示”,按时参加考试。

4.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入场时间:第一场8:00-9:00、第二场12:00-13:00、14:00-15:00)。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入场(入场时间:四级8:00-9:00,六级14:00-15:00)。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耳机、听力接收机、透明文具袋等必要物品严禁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学楼。如有携带,请自行在教学楼外妥善处理,并防止丢失。

5. 考生在考试中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 对因故不能参加四六级考试的考生,本科生须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教学副院长(或副书记)签字盖章后留存学院(部)备查;研究生须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留存本单位备查。对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学院(部、中心)在本单位内进行批评教育,并暂停下一次的报名资格。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教育宣传片,积极宣传国家及学校考试相关政策,组织考生认真学习,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帮助考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荣誉观,动员学生做好考前复习,诚信应考,充分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

2.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场分布图

3.2022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

考场安排表

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

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6.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陕师校发[2019]89号)

7.CET考生守则

处           

教师教育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jwc.snnu.edu.cn/info/1003/4247.htm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