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温馨提示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后满半年,可以申领居住证。为此,如非东莞市户籍学生需申请入读我市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含积分入学),或从外市转学到我市入读,请家长们尽快检查是否符合“监护人至少一方须为东莞市户籍居民或持我市相应有效居住证的非东莞市户籍居民”的入学条件。如仍未办理或居住证过期的,尽快通过“粤居码”小程序或到公安机关居住证业务窗口办理(咨询电话请扫下面二维码)。

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家长可登录“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点击“个人地址”填写居住地址,经房屋管理人或社区民警确认,将该居住地址设为经常居住地,即完成居住登记。点击“居住证”即可办理居住证申领、签注等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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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能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的,也可申请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但仅能在招生补录阶段向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正在研究部署中,招生入学政策计划在4月-5月发布,请各家长密切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有关消息通知。各家长可通过“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东莞招考通》栏目https://z.timedg.com/2023/2023ZhaoKaoTong/10yiwu.html,先行了解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提前做好入学规划。

目前,小红书、抖音等各种平台上,升学自媒体、教培机构、教育咨询公司、个人等陆续发布一些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纷繁复杂,良莠不齐,还掺杂很多虚假信息,请广大家长朋友以教育部门发布权威信息为准,也欢迎和邀请广大家长对我市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任何学校有违规招生行为的,或遇到有招生诈骗活动的,请尽量掌握和保留确凿证据,拨打市教育局电话23126112,23126022或镇街教育部门举报电话(详见以下附件),也可将举报材料发邮件至jyjjxk@dg.gov.cn

附件:2024年各园区、镇(街道)教管中心招生咨询地址和电话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edu.dg.gov.cn/gkmlpt/content/4/4143/mpost_4143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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