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0日讯(记者 王春颖 编辑 王艳)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及2018年全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为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省教育厅下发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学期开学后,哈尔滨市第76中学教师陈颖辅导学生。(资料图,图片由哈尔滨市第76中学提供)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要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各地要积极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地区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初中和小学学校。实行学区制管理的地方,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学区,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严禁因为控制班额而产生虚假班额,2018年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工作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和每所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对象应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努力消除大班额。
切实提高中考命题质量,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积极探索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要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依法严格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立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
《通知》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实施民办学校面试(面测)内容(包括面测方式、面测题目)备案制度。凡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比例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逐年提高。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是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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