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函〔2021〕6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精神,为认真贯彻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部分高职(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愿望,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省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现就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1年“专升本”工作招生任务。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均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校“专升本”相关工作。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
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并按规定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省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下达我省的计划(含免试生计划)进行安排。我省除贵州大学外的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本科院校)均招收“专升本”学生(其中高职高专免试学生只能升入市州本科高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具体“专升本”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三、招生范围
(一)2021年贵州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且截止当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
(二)具有我省高校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录取方式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文化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由各录取高校自行命题。省招生考试院和各本科高校根据全省招生计划数和各校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各校专业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其中退役军人文化分数不低于全省同科类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的 80%,专业分数不低于所报考学校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 80%。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专科学生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需所读专科专业名称与公布招录的本科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才可报名。
有关报名、考试时间等具体考务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五、免试政策
“专升本”免试分为两类执行。
(一)退役军人免试入学。符合《中共贵州省委 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有关专科生免试转入本科学习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试入学。
(二)高职高专学生免试入学。
1.符合选拔范围的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免试入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
(4)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5)在校期间(截至2020年12月30日)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团体奖或个人)或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团体奖或个人)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具体赛事名单见附件3)。
2.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学校初审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高校录取的程序进行;
(2)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填报市(州)本科高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类;
(3)学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志愿表》(附件1)交所在高职院校,高职院校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在校内公示一周后,将附件1、附件2(电子和纸质版)以及有关资料(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2021年3月1日-5日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录取复核
各本科高校应在学生报到时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本科高校负责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教学管理
录取到本科高校的“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本科高校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录取人数少等原因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八、其他
(一)“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二)“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收费:按照有关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等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九、政策支持
对于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圆满完成2021年“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在硕士、博士招生计划、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2日
(职成教处:0851-85283692;高等教育处:0851-85281941;发展规划处:0851-85283225)
原文链接:https://jyt.guizhou.gov.cn/ywgz/gdjy/202101/t20210128_66596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