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等院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0〕220号)要求,为确保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平稳顺利,我院制定了《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2月25日
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报名和数据交互平台开发,统一组织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公共课命题、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录取数据备案等。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报考本市辖区内院校考生的公共课考试工作。
承担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招生院校”)须成立由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考试方案;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组织专业课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规范开展招生宣传;调查处理违规违纪等工作。
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以下简称“毕业院校”)须成立由院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组,负责本校考生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及配合招生院校做好后期考试录取、进行违规处理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须在2021年3月15日前将集体研究确定的招生章程电子版以PDF格式报送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省考试院将会同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高校学生处审核并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中应明确专业招生计划、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要求、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科目、考试办法、录取规则、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占比和录取方式、专业联合培养属性及培养点名称、录取过程中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及程序、接受外校生源调剂规则及程序等信息。招生章程模板参见附件1。
省考试院将在其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经审核同意备案的招生章程。
四、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二)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义务兵役”或“志愿兵役”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相对应的退役证明等材料。
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得修改。
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具体报名流程及公共课成绩查询通知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及招生院校发布的接受调剂通知等信息。
(三)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报名
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见附件2)报省考试院后,方可登陆网站报名。
(四)资格审核
毕业院校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内容为考生是否能如期毕业、考生上传的照片、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属限制升学考生(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照片及证明材料有误的,由毕业院校通知考生修改。
毕业院校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毕业院校应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并及时通知审核未通过考生。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日12:00。
(五)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毕业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截止时间4月2日17:00。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科目两大类。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高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招生院校确定招生专业统考科类、专业课考试科目,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二)命题
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命题由省考试院负责。公共课考试说明见附件3。
专业课考试科目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所招专业的要求自行组织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参考书目等随招生章程公布。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自主命题管理,按照高考命题保密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实行封闭管理,确保命题制卷工作安全。
(三)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省考试院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指定厂家印制公共课试卷。4月15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到省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试卷运送、保密和保管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招生院校对自命题的专业课试卷的安全保密负责,其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同样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要求和相关标准,加强保密室建设,加强保密教育,完善保密制度,切实落实保密责任。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月17日上午 9:00—11:00 |
英语 |
4月17日下午 14:00—15:30 |
专业课考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五)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专业课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六)考试组织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0〕13号)有关规定和附件5执行。各考区、考点要设立网上视频巡查工作组,全程监督考区内所有考场监考员履职和考场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院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院校要严密考试全程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要求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要严格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
各招生院校必须加强考场建设,必须具备全程视频监控,配备手机信号屏蔽设备、安检设备、电波钟等。同时,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和考试特点,制定相应的考务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考务组织要规范有序,对试卷保管、考试等环节实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纸质材料归档备查并按规定保存6个月、音视频材料归档备查妥善保存至成绩公布后一年。
(七)违规违纪处理
各招生院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招生院校、各考点须认真履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范流程,填写《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考生统计表》、《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和《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6、7、8)。并同时通过违规处理网络平台上报省考试院。
六、阅卷
公共课试卷评阅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试卷评阅工作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评卷要求规范组织评卷,规范评卷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保存试卷。
七、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独划线。
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八、成绩查询
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九、查分查卷
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专业课查分查卷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在章程中公布。
十、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正式向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招生计划有缺额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发布第一轮接受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照各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调剂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统一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一、有关鼓励政策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充分认识到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形势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政策,切实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教育部明确,各级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招生院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考试招生中的责任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高职(专科)院校是本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报名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等情况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二)精心谋划,规范操作程序。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招生院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把命题教师的遴选、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统分、录取等各环节安全保密规范准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了解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考务管理,严禁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及时查处作弊违规考生。要制定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及疫情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加强监督,严肃招生纪律。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坚决打击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跑风漏气的行为,坚决打击与中介机构勾连有偿招生的行为,坚决打击违规举办考前培训的行为。各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压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
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在招生考试各环节中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完善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相关表格.pdf
原文链接:https://job.lvtc.edu.cn/2021/0301/c2861a3963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