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80人)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现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80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及人数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中小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教师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信息公布

2021年3月20日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发布。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及初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8:00—4月2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入龙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初审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查情况,无法按期补齐、修改报名资料等被取消资格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科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对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于2019年9月之前取得);

(4)毕业证书;

(5)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标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的工作经历证明(参照附件2模版)和社保缴费清单(养老保险);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照附件3模版);

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含2019年9月-2020年12月劳动合同)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岗位职数≥10,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职数<10的,按1:3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龙华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二)面试

采用10分钟微格教学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为方便省外考生,可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在面试完成第二天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如发现有未符合招聘条件或放弃录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九、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财政局、区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公告解释、咨询电话:0898-6656864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投诉、举报电话:0898-66568060

0898-66568633

十一、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lhqzf.haikou.gov.cn/info/1792/30985.htm

原文链接:https://hi.offcn.com/html/2021/03/101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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