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116名 7月31日起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18周岁以上指200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须在湘西自治州,户籍认定时间2023年7月20日前。正在湘西自治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湘西自治州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州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3年、2022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上述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原文链接:https://www.jrzp.com/shiyezhaopin/7C30DFFA2E250D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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