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发现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解决用人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加强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计划考调工作人员共19名,其中:旗纪委监委机关所属廉政教育中心5名;旗纪委监委机关所属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6名;旗委办公室2名;旗委组织部2名;旗委组织部所属干部人事档案中心2名;旗乡村振兴局所属扶贫资产管理中心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21年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1.科右中旗各苏木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纳入报考范围的具体单位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掌握,并答复报考人员)。

2.高考生源地为科右中旗,在旗外工作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3.不具有科右中旗户籍,在旗外工作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有意愿到科右中旗工作的优秀干部也可报考。

4.自治区、盟垂直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编在岗的科级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干部。

7.与所报考单位领导干部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录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同意的方可报考。

3.报考旗纪委监委职位的,现场报名地点为科右中旗党政办公楼1号楼131房间;报考旗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旗乡村振兴局职位的,现场报名地点为科右中旗党政办公楼1号楼118房间。通过网上报名的,将报名表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旗纪委监委的:kyzqjwzzb@163.com;报考旗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旗乡村振兴局职位的:kyzqzzbgbz@163.com),电话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身份需符合干部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考调公告,所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下午17:30。初审合格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职位人数的比例达到4:1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公开考调职位数或取消。被取消的职位,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在11月12日8:30-17:30改报其他职位。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无故不得缺席考试各环节。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实际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比例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旗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考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公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各环节计算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在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公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选全部进入考察范围,并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考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派出考察组(每组2名以上工作成员)进行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了解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旗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等内容。

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按体检人数与考调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在考察人选中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考调资格。

进入体检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由用人单位在该职位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组织体检。

七、确定拟考调人员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考调人员,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岗位考察期

拟考调人员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拟考调人员在用人单位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满,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在公示、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考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和岗位考察。

九、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十、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调条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调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考调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在公开考调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以本次考调名义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原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拟考调人员,考调到事业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后,身份不再保留。

(六)本次考调由旗纪委监委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报名电话:0482-4129246(旗纪委监委)

0482-4128282(旗委组织部)

附件1:2021年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科右中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1月1日

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插图

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插图1

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插图2

原标题:《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518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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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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