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看到有一些文章把二战时期日本陆军装备的大正十一年式步兵炮说成是“狙击炮”,其实是搞混淆了,大正十一年式步兵炮与“狙击炮”其实是两种型号的火炮,别看口径一都是37毫米,但其它数据相差挺大的。
所谓的“狙击炮”全称是大正七年式狙击炮,其试制时的最初名称为“三十七毫米机关枪破坏炮”,后根据1917年10月16日的“陆普第3465号”命令简化为“狙击炮”。该炮为大阪炮兵工厂仿制的法国M1916式37毫米平射炮,与大正十一年式步兵炮相比,大正七年式狙击炮身管更重,炮弹也偏重,初速也较大。
大正七年式狙击炮的炮身管长1.040米(28.1倍径),其中膛线部分长0.754米,16条右旋膛线,缠度6度;最大后坐距离为0.43米。驻退液0.5升,为甘油与水2:1的混合液。该炮发射破甲榴弹时,弹头初速530米/秒,弹头含专用信管质量为0.71千克,弹头内装35克粉状黄色炸药;弹头连药筒总质量1.04千克,发射药为80克一号方形药。射击表尺距离上限2500米,最大射程可达5000米。在可视范围内,弹着散布观测的准确性因天气和土质不同,通常在1500米以内。
该炮炮身含闭锁机构重42千克,炮身托架重7千克,炮架(摇架含驻退机、两个复进簧等)重22千克,步兵使用时的大架(小架、瞄准具、炮耳轴等)重46千克,全炮重175公斤。日军测试该炮最大射速12发/分钟,对600米内的机枪目标命中率约为30%。
而大正十一年式步兵炮的弹头初速只有450米/秒,相对于大正七年式狙击炮只有一种炮弹可使用,十一年式平射步兵炮可以选择穿甲弹、榴弹、破甲榴弹等更多的弹种。此外炮管只有28公斤重,没有防盾和车轮,全炮重只有89公斤,比大正七年式狙击炮轻便多了。
还有一点,大正七年式狙击炮总产量有限,主要用于部队训练和测试,仅有少数投入到实战当中。
1927年,大阪炮兵工厂将狙击炮改良为“试制第1号战车炮”,最大后坐距离减为0.30米,击发装置改为类似手枪的握把扳机,瞄准镜也有修改以适合坦克防盾炮架。该炮曾安装在日军法制雷诺坦克和部分早期型国产八九式中型坦克上,少量装备该炮的坦克在中国战场参与了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此外,该炮还被搬上隶属于日本陆军的内河船舶,一艘巡逻炮艇配备1门大正七年式狙击炮作为主炮和2挺九二式重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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